【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32|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翰林院編修】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11-24 23:28:3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翰林院編修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翰林院編修為明、清兩代史官,屬正七品,次於修撰(從六品),高於檢討(從七品)。

 

修撰、編修、檢討,皆掌理國史。

 

明太祖洪武十二年(1379),曾詔徵寧國府訓導陳迪為編修,洪武十五年,命翰林院侍講火原潔及編修馬懿赤黑等,以華言譯蒙古語,復取〔元祕史〕參考,紐切其字,以諧其聲音,既成,詔翰林譯回回曆書。

 

洪武十八年,更定翰林品員,定進士一甲授修撰,二甲以下授編修、檢討。

 

是年廷試,翰林院史官遂由進士而入。

 

成祖永樂二年(1404),授一甲三人為翰林修撰、編修,達二甲以下進士為庶吉士,三年後試之,成績優良者留翰林院中,原二甲者授編修,原三甲者授檢討。

 

中央政府之翰林官亦可改授地方政府之學官;

 

翰林政教授者,永樂年間,進士第二人李貞以編修改高州府教授,第三人陳景以編修改福州府教授。

 

而地方之學官也得擢為翰林編修,永樂十八年(1420),擢教授蘭從善、林長懋,教諭徐永達等為編修,侍皇太孫。

 

編修之職始見於宋代,俗呼為史院(見〔東京記〕)。

 

宋仁宗天聖年間(1023~1032)修真宗史,為慎重其事,降敕宰相為提舉,參知政事、樞密副使為修史,其同修史則以殿閻學士以上為之,編修官以上三品,祕閣校理以上及京官。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評分

參與人數 1金幣 +500 收起 理由
天梁 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9-20 19:56 , Processed in 0.078122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