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恨】 Resentment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憤恨是人類的一種不愉快的情緒和心理狀態;
這種情緒和狀態是由於感到自己或別人受到傷害,而思有以抗拒所引發。
在西方哲學家中,巴特勒(JosephButler,1692~1752)對人類的憤恨情緒有較周詳的說明;
巴特勒認為「憤恨」是人類天生就具有的情緒,與之相對的是「仁心」(benevolence)。
憤恨之情可粗分為兩類:一是未經思慮過的、本能反應的憤恨(suddenangerorresentment),可稱之為激憤;
另一則是已經思慮過的憤恨(deliberateangerorresentment),又可稱之為義憤。
當個人本身受到攻擊、傷害或侮辱,心中立刻產生的憤怒就是激憤,激憤之起,其本身沒有任何理性的成分,只在於維護個人安全;
當別人受到攻擊或暴力的侵擾,這種激憤也可能會發生。
義憤之起,在於個人本身或別人受到殘暴或不義的待遇,而那種殘暴或不義的待遇的本身是道德上的惡;
義憤的目的在於彌補道德上的惡所造成的傷害。
巴特勒認為,憤恨之情和仁心一樣都是天性,兩者有互補的關係,不應以憤恨是一種負向的情緒而認定其本身為原罪的一部分;
但一旦憤恨超出常軌,就會變質,在被誤用的情況下,激憤會變為乖戾易怒之情,義憤會演變為惡意。
在教育領域中,情緒教育可用來處理受教者的憤恨之情,即是練習應用忍耐、反省和自制,對情緒的強度加以理性調節,以降低衝動的力量。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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