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教育】 OverseasChineseeducat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凡具有中國血統及意識,現定居外國領土自謀工作生活,且仍與中國社會、文化、政治、經濟保持相當聯繫者,均稱為華僑。
廣義的華僑教育,係指僑居海外的中國人或華人後裔,接受中華文化陶冶的僑民教育,其目的有三:一在培養華僑之民族精神,發揚其互助心及對祖國的向心力;
二在增進華僑建設僑居地之實力,提升其於僑居地之社會地位;
三在經由華僑對僑居地經濟繁榮的貢獻,促進僑居地與我國之政治、經濟、文化、與教育的交流,增進彼此了解。
狹義的華僑教育,範圍包括國內與國外的僑生教育,前者指華僑子女返回祖國升學,後者指華僑子女在海外僑居地所接受的各種華文教育。
就我國之僑生教育的演進而言,民國三年(1914)政府頒布之〔僑民子弟回國就學規程〕為其嚆矢。
民國七年恢復設置暨南大學,招收華僑子弟就學,民國九年教育部指示北京成立僑生班,同時每年又分發僑生至中山大學、廈門大學等校就讀,此為僑生返國升讀大學之濫觴。
國民政府在大陸時期招收僑生的學校,包括上海之暨南大學及附屬中、小學,福建之集美學校及廈門大學,廣東之嶺南大學及中學、中山大學、培正中學、培英中學、培道女校等。
民國三十年(1941)太平洋戰事爆發,因對日戰爭逐漸擴大,海外僑民教育深受影響,許多僑校因戰爭而關閉,眾多華僑青年因而流離失學,香港及越、緬僑校內遷者達二十餘所。
教育部除核撥經費助其在閩、粵、桂、滇等省分別復校外,並根據中國國民黨七中全會於二十九年八月通過的〔推進僑民教育方案〕,擬定〔僑民教育實施綱要〕,提經行政院通過,於三十二年頒布施行,以救濟及安置僑校員生。
根據上述辦法,對於僑生給予各種救濟金,受助者達一萬四千餘人。
對於僑校教師流亡各地者,亦均資助旅費協助返國,介紹至國立各僑校任教或其他工作。
抗戰時政府對於華僑教育之推展,可謂不遺餘力,對增進海外華僑對祖國的向心力,極有助益。
除了安置回歸祖國的僑校師生外,教育部並於海外增設僑民小學五所,並補助海外已立案之各個僑校。
在國內文因僑生返國逐漸增多,故自二十九年起先後在雲南保山、四川江津、廣西樂昌分別設立國立華僑中學三所以資收納;
另在閩、粵兩省各設僑民師範學校一所,以培養海外僑教師資。
此外,更撥款交粵省內各中等學校,增開五十班,收容港、澳等地返國之僑生;
又於復旦大學、中山大學、廣西大學、廣東省立文理學校等,由教育部撥款增設僑生先修班,收容中學畢業僑生。
至於對於僑生返國考升大學者,則令各校從寬錄取,並於國立各大專院校設置僑生保送名額。
關於僑校教科書,則由教育部編輯交書局印行,以資各僑校採用。
二十八年至三十年間,教育部已將小學各科教科書及教學指引全面編輯完成,印發各僑校採用,中學教本亦自三十年起編輯,至三十一年編就初中公民、歷史、地理、算術、博物等科教科書供給使用。
抗戰期間海外僑校採用部編教科書者達百分之八十以上。
由於對海外僑校鼓勵立案,戰時立案僑校即不斷增加;
教育部除對於立案僑校不僅給予經費補助,並隨時加以督導,自二十九年起,教育部曾會同僑務委員會派專員駐港、澳等地視導僑校,三十年又增派專員至菲律賓、緬甸、印度等地視察當地僑校。
戰時僑教復兼顧僑教人才之培養及南洋情形之研究,民國三十年起,廈門大學及暨南大學均設置馬來語科目,中央大學亦設置有印度語科目。
教育部並於三十一年在雲南設立東方語文訓練班及國立東方語文專科學校,藉以培養赴海外僑居之社會及商業人才;
同年更設置南洋研究所,除研究南洋各地政治、經濟、教育、史地及僑情等問題,擬定戰後處理方案外,更從事僑校各種教科書之編輯,並進行各項有關問題之研究,提供政府作為擬定僑民政策之參考。
政府遷臺後,繼續照顧僑教之政策,績效斐然。
目前除設有僑大先修班、華僑中學外,並設立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該校已自民國八十二年起招生,以造就更多僑界人才。
僑生回國升學,無論在課業與輔導方面,我國政府均能適時訂定各種輔導方法,對執行該項業務所需的經費,亦能因應需要逐年調整。
統計資料顯示,至八十學年度為止,回國升學僑生已達十一萬六千九百多人次,大專畢業僑生也有五萬八千多人,遍布全球各地區,成為我中華民族在海外的一股潛在力量。
不僅為僑社造就了不少人才,使各地僑社和諧安定,也有效地扮演了祖國與僑居國間的橋樑角色。
近年來,更對臺商在海外發展之投資活動,提供具體有效之協助,促進僑居地與我國文化及經貿之交流,對增進各僑居國之繁榮進步,影響深遠。
而中華文化之得以在海外繼續傳承、發揚,僑教的推展可謂居功厥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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