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的邏輯】 LogicofDiscover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發現的邏輯亦指科學發現的邏輯(logicofscientificdiscovery),是由英籍奧地利的科學與社會哲學家卡爾‧波帕(KarlRaimundPopper,1902~1994)所提出的理論。
傳統的邏輯實徵論(logicalpositivism)認為科學發現是指藉由歸納推理(inductivereasoning)與演繹推理(deductivereasoning)的邏輯過程,去發現我們未曾經驗或未知的事例。
對此,波帕特別對歸納法提出反駁,並舉出休姆(DavidHume,1711~1776)的論證:靠經驗為歸納推理我根據,則只會讓原來的問題重覆出現,它是不可能推演、或發現沒有經驗過的其他事例。
波帕並在[科學發現的邏輯](TheLogicofScientificDiscovery,1959)一書中致力於探討兩個問題:歸納法問題和科學的分界問題,稱為認識理論的兩個基本問題。
他的否證方法的形成與他對這兩個問題的解決有密切的關係。
波帕認為:邏輯實徵論把可證實性作為科學分界的標準,無疑是把所有的科學理論都當作無意義而排除在科學範圍之外。
因為沒有一個科學理論是可以從觀察陳述推演出來,亦即普遍性理論是不能由一些單獨的觀察或單個事實的累加而得到證實(verification)的。
與此相比,「可否證性」(falsifiability)則優越得多,因為單個的觀察事實便足以否定全稱命題的普遍性。
因此,所謂「發現的邏輯」對波帕而言,就是他在[猜想與反駁](ConjecturesandRefutations,1963)提出的「臆測」與「反駁」交替所促使科學進化的過程與邏輯。
在這本書中,波帕提出科學發現的邏輯,「問題→猜測→反駁→問題」的科學發展圖式:問題是起點;
而為了解決問題因應而生的理論即試探性理論,它們可能有效或無效,但這些理論都是臆測的、假設的或猜想的;
接著便是對於臆測或假設出來的理論需要加以批判或否證;
所以又產生新問題。
因此,任何一種科學理論的提出,都可將之視為是「暫時性理論」(tentativetheory),一旦當它再也無法解釋我們所觀察到的現象時,就應該以新的、適用的理論來取代它。
因此科學知識是一個由暫時性理論不斷否證、進化的集合,而不是一個由真理不斷累積而成的金字塔。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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