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有壬】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許有壬(1287~1364)字可用;
其先世居潁,後徙湯陰。
有壬幼穎悟,讀書一目五行;
嘗閱〔衡州淨居院碑〕,文近千言,一覽輒背誦無遺。
年二十,暢師文薦入翰林,不報;
授開寧路學正,陞教授,未上,辟山北廉訪司書吏。
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中進士,授同知遼州事;
六年,除山北廉訪司經歷。
英宗至治元年(1321),遷吏部主事;
二年,轉江南行臺監察御史,行部廣東,以貪墨劾罷廉訪副使哈只、察衍;
至江西,會廉訪使苗好謙監焚昏鈔,檢視鈔者,日至百餘人,好謙恐其有弊,痛鞭之,人畏罪,率剔真為偽,以迎其意,莞庫吏而下,榜掠無全膚,迄莫能償,有壬覆視之,率真物也,遂釋之。
凡勢官豪民,人畏之如虎狼者,有壬悉擒治以法,部內肅然。
泰定元年(1324),初立詹事院,選為中議,改中書左司員外郎;
京畿饑,有壬請賑之,同列讓曰:「子言固善,其如虧國何!」
有壬曰:「不然,民,本也,不虧民,顧豈虧國邪!」
卒白於丞相,發糧四十萬斛濟之,民賴以活者眾。
國學舊法,每以積分次第貢以出官,執政用監丞張起巖議,欲廢之,而以推擇德行為稱,有壬折之曰:「積分雖未盡善,然可得博學能文之士,若曰惟德行之擇,其名固佳,恐皆厚貌深情,專意外飾,或懵不能識丁矣。」
議久不決。
泰定三年六月,有壬陞右司郎中,其事遂行。
俄移左司郎中,每遇公議,有壬屢爭事得失,迅掃積滯,幾無留牘。
都事宋本退語人曰:「此貞觀、開元間議事也。」
明年,丁父憂。
天曆三年(1330),擢兩淮部轉運鹽司使。
先是,鹽法壞,廷議非有壬不能集事,故有是命;
有壬詢究弊端,立法而通融之,國課遂登。
至順二年(1331)二月,召參議中書省事,未幾,以丁母憂去。
元統元年(1333),復以參議召;
明年,拜治書侍御史,轉奎章閣學士院侍書學士,仍治臺事。
會福達魯花赤完卜藉丞相勢,宿衛東宮,其行頗淫穢,御史劾之,完卜藏御史大夫家,有壬捕而遣之;
九月,拜中書參知政事,知經筵事。
中書平章政事徹理帖木兒狹私憾,奏罷進士科,有壬爭甚苦,不能奪,遂稱疾在告;
帝強起之,拜侍御史。
廷議欲行古劓法,立行樞密院,禁漢人、南人勿學蒙古、畏吾兒字書,有壬皆力爭止之。
有壬之父熙載仕長沙時,曾設義學,訓諸生;
既歿,諸生恩之,為立束岡書院,朝廷賜額設官,以為育才之地。
南臺監察御史木八刺沙,緣睚眦怨,言書院不當立,并搆浮辭,誣衊有壬,并其二弟有儀、有孚,有壬遂稱病歸。
至正四年(1344),改任江浙行省左丞,辭不就;
六年,召為翰林學士,既上,又辭,監察御史累章辨其誣;
俄拜浙西廉訪使,未上任,復召為翰林學士承旨,仍知經筵事;
明年夏,授御史中丞,賜白玉束帶及御衣一襲,未幾,復以病乞歸。
監察御史答蘭不花銜有壬,時短長之,奏劾甚力,最後終獲澄清。
至正十二年(1352),盜起河南,聲撼河朔間,有壬盡備禦之第十五條,以授郡將,民籍以安;
十三年,起拜河南行省左丞,朝廷遣將出征,環河南境,連營以百數,一切芻餉,皆仰河南供給,有壬從容集事,若平時然;
十五年,遷集賢大學士,尋改樞密副使,復拜中書左丞;
再任集賢大學士,兼太子左諭德,階至光祿大夫,有壬前朝舊德,太子頗敬禮之。
一日入見,太子方臂鷙禽以為樂,遽呼左右屏去;
十七年,以老病,力乞致仕,久之始獲准,給俸賜以終其身;
二十四年卒,享年七十八歲。
諡曰文忠。
有壬歷事七朝,垂五十年;
遇國家大事,無不盡言,皆一本至理,而曲盡人情。
當權臣恣雎之時,稍忤意,輒誅竄隨之,有壬絕不迴避,事有不便,明辨力諍,不知有死生利害,君子多之。
有壬善筆札,工辭章,歐陽玄序其文,謂其「雄渾閎雋,湧如層瀾,迫而求之,則淵靚深實」,深為推許;
所著有〔至正集〕若干卷。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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