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符應說】 CorrespondenceTheoryofTruth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真理符應說」是真理論的一種,主張命題的真假取決於其與世界的關係,即命題所指是否與事實相符應。
真理符應說認為人類透過對外在客觀世界的經驗而取得知識,真理則建立在是否與事實或外在客觀對象相符應此一條件之上;
也就是說,一個真的信念、命題或知識,必須與事實或外在客觀對象相符應。
此說最早可上溯至亞里斯多德(Aristotle,384~322B.C.)的[形上學](Metaphysica)。
亞里斯多德指出,一陳述或語句是否為真端視其與事實之相應與否,若說某物是什麼或不是什麼,而事實的確如此則此一陳述為真,反之則為假(false)。
現代哲學中,真理符應說的代表人物是羅素(BertrandRussell,1872~1970)與維根斯坦(L.Wittgenstein,1889~1951),兩人的邏輯原子論(logicalatomism)皆主張真理是命題與事實(fact)之間的符應關係所組成。
反對萊布尼茲(G.W.Leibniz,1646~1716)與黑格爾(G.W.F.Hegel,1770~1831)等人所持的真理融貫說(coherenceoftheoryofturth)(參見「真理融貫說」)。
其後,日常語言學派哲學家奧斯汀(J.L.Austin,1911~1960)也提出一種真理符應說,主張命題的真假不在符應事實,而在符應使用者的語言情境。
當代哲學中真理符應說最具代表性的學者為分析哲學家塔斯基(A.Tarski)。
認為一個語句的真實性在於與現實相符應。
如果一個語句指謂一實在的事態(statesofaffairs),則為真。
塔斯基將真理定義為能滿足語句條件的語意關係(thesemanticrelation),如不定語句x>y與其相符應的非語言對象6和5之間的關係,此即所謂真理語意說(TheSemanticTheoryofTruth)。
由於「真」本身是語意問題,如何滿足語句語意的真,即為「真」的條件與規準。
塔斯基便根據亞里斯多德的真理符應說,提出真理的公式:X為真,當且僅當(ifandonlyif)P。
此處P可為對象語言(objectlanguage)中任一語句所替換,對象語言即我們用來討論外在對象的性質與其相互關係的語言,例如:雪是白的。
X則是指稱P時所用的後設語言(metalanguage)。
如以「雪是白的」為[X],語意的真可作為:「雪是白的」為真,當且僅當雪是白的。
雪是白的加上引號,即成為後設語言所指稱者。
其後克里普克(S.Kripke)曾對塔斯基的真理符應說提出修正。
克里普克認為任一命題並非僅依事實以決定真假值,還可依語言的「理由」(groundedness)條件以決定真假值。
因此真理符應說不必然含攝「二值邏輯」(bi-valued),也可含攝真假值以外的邏輯規則(即命題不必然僅具真、假二值,還可依語言使用的情況,做非真非假的選擇)。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