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托邦與教育】 UtopiaandEducat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烏托邦」(Utopia)一詞源於希臘文中的ou(英文not)再加上topos(英文aplace),意為「烏有之鄉」。
摩爾(T.More,1478~1535)在一五一六年時首先創造了Utopias一詞,用以指稱他的理想社會。
一五三四年時,拉柏雷(F.Rabelais,1494~1553)又再度以此名稱來稱呼所謂的理想之島(anidealisland)。
此後,許多的哲學家、社會思想家與小說家皆以烏托邦來指稱那些理想中的、無法實現的社會結構。
關於烏托邦的哲學思想,可遠溯至古希臘時代的柏拉圖(Plato,427~347B.C.);
柏拉圖在[共和國](Republic)等對話錄中,表達了一種結構化社會的思想。
在結構化社會中,貴族政體運用教育體系來決定每個人在社會中所處位置,包括以功績來決定誰應該掌握統治權。
至於摩爾的烏托邦思想則是統合了柏拉圖、伊比鳩魯主義(Epicureanism)及基督教天佑(ChristianProvidence)的觀點。
啟蒙思想家培根(FrancisBacon,1561~1626)則在他的[新亞特蘭提斯](NewAtlantis)中,計畫了一個科學社會的理想,認為科學是人類進步幸福之鑰。
康潘尼拉(T.Campanella,1568~1639)在其[太陽之城](CityoftheSun)中,根據柏拉圖在[共和國]的規劃,也形成了他自己的烏托邦思想,不過原來的「哲人王」(Philosopher-Kings)同時也是教士(Priests)。
另當代哲學家羅素(BertrandRussell,1872~1970)的思想中,也帶有一些烏托邦的色彩。
在社會思想方面,由於近代科學的進步,許多學者也持著烏托邦社會的理想,包括普來頓(P.J.Proudhon,1809~1865)、聖西蒙(C.-H.Saint-Simon,1760~1825)、傅立葉(C.Fourier,1772~1837)與歐文(R.Owen,1771~1858)等社會思想家,都因為持重建社會的理想,而被馬克斯(KarlMarx,1818~1883)、恩格斯(F.Engels,1820~1895)等人批評為「烏托邦的社會主義」(UtopianSocialism);
烏托邦遂成為空想的名詞。
至於馬、恩的思想雖然仍不脫另種形式的烏托邦,但他們卻自稱為「科學的社會主義」(ScientificSocialism)。
當代心理學家施金納(B.F.Skinner,1904~1990)則從行為主義(Behaviorism)的觀點,在其著作[桃源二村](WaldenTwo)中,探尋烏托邦的可能性。
除了前述烏托邦主張外,也有些學者對於烏托邦社會企圖進行的全面改革產生疑慮,如當代社會學、政治哲學家波帕(KarlR.Popper,1902~1994),就認為在從事那些具有革命性的烏托邦社會理想與理論時,必須以更慎重縝密的方式對之討論、批評,並以批判的方式,釐清其可能嚴重後果;
波帕因而發展出一套「細部社會工程學」(PiecemealSocialEngineering),主張以漸進方式改革社會制度的缺陷。
另外,也有許多的小說家藉小說來歌頌烏托邦的理想,或是批評烏托邦社會的缺失,前者如拉柏雷、史威夫特(J.Swift)、詹森(S.Johnson)、萊頓(B.Lytton)、巴特勒(S.Butler)、貝拉米(E.Bellamy)、威爾斯(H.G.Wells)等人,後者則如赫胥黎(A.Huxley)與歐威爾(G.Orwell)等人。
烏托邦的觀念發展至今,雖常被人譏為不切實際的空想,但對於有理想的學者而言,透過事先的計畫來導進改革社會卻是常見的觀點,其間的差異可能只在於全面與局部之別。
由於主張烏托邦的論者多以教育作為全面改革社會的一項手段,因此雖然烏托邦理想並未真正全面實現,但對於教育活動的影響仍然很大;
一些全盤的教育計畫或教育改革,都可以說是烏托邦思想下的產物。
然而也如波帕的分析,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而多元的社會,任何靜止或封閉的烏托邦社會,事實上是不應該存在的,因為它會妨礙社會的進步,阻止理性的批評與討論。
對於教育工作者來說,抱著高遠的烏托邦式教育理想,也許是必要的,但這種烏托邦理想應該在開放、理性的批判中,漸次獲得修正與進步。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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