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訓】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校訓」的主要功能在於開宗明義的指出教育目標,具有塑造組織文化(organizationalculture)的功能。
民國二十八年(1939),先總統蔣中正先生在第三次全國教育會議中指出:「所有全國各級學校可以禮、義、廉、恥四字,為共通校訓。
這四個字,既簡單又通行,包含了我國固有國民行為的基準,也包含了近代國民必具的品格。」
又說:「禮、義、廉、恥,國之四維。
四維既張,國乃復興。」
各級學校因此以「禮、義、廉、恥」為共通的校訓。
而後,各校在此共通校訓之外,再依實際需要,自行訂定個別的校訓,如「愛美笑力」、「誠正勤樸」等較具體之目標。
校訓揭櫫了學校的辦學理想,配合校徽、校歌、制服,及各項競賽活動,將可逐步塑造出所希望的組織氣氛,久之將成為組織文化。
在這塑造的過程中,必須按部就班。
首先校訓的形成必須廣為徵詢,才容易為教師、家長們所認同,由於校訓本身較具理想性,因此必須逐步化為具體目標才有可行性,並且盡可能的有各種層次的區別,以分辨所達成的程度。
而在執行時,校長的提倡及以身作則都是不可或缺的,尤其各種活動的配合,更足以形成氣氛,鼓舞風潮,使整個學校更具向心力,這常可以在各校運動會時的熱烈情況中看出。
所以利用各種儀式及團體動力來增進組織的凝聚力也是必要的。
一旦學校文化能成功的塑造起來,那以後對新生的組織社會化(即新生訓練的主要任務)就可事半功倍,很快的就能使新生學會學校所要求的規範。
在這組織文化的塑造過程中,校訓有著提綱絜領的功能,因此若陳義過高,過於理想化,則難以化為具體目標來實行,這可能是目前大部分校訓的通病,變成只是聊備一格,無法發生實際效用。
校訓所代表的是組織、團體的目標,雖然此一目標是為了增進個人的學習,但難免因強調組織的一致性、群性,對個性的發展反而有所阻礙。
也就是在學生的個性和群性的發展上應求取平衡,要讓學生有嘗試錯誤、自己做抉擇的空間,個性才得以發展。
在此一前提下,組織的一致性就不能太高,否則組織氣氛將使學生有窒息之感,難以適應,這樣子的組織氣氛本身就是反教育的。
但為了群性的培養又必須有組織規範可以遵循,一個過於鬆散的組織將變得無效率,當然其教育的功能也無從發揮。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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