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改】 Repentenc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悔改」一詞源於拉丁文poenitentia,為悔恨、後悔之意,屬於神學用語;
指罪人因了悟其罪性,對罪產生憂傷,心靈得以改變,而以真誠努力尋求神的赦免,以獲重生。
基督徒認為悔改是重生的重要階段,意含對過去生命的厭惡以及期待新生命的來臨。
然而基督教認為並非全憑人力的覺醒幡悔,而是靠神的聖靈動工,使人知其本性之罪,因此悔改的概念與其他宗教的反省或修為不同。
悔改對於罪及罪惡感比一般的憂傷(sorrow)、懊悔程度更甚;
因其包含積極尋求神的寬赦,以及不再犯罪的目的。
依據羅馬天主教教義,悔改必須伴隨著懺悔的儀式,因為重大的罪疚雖在接受神,即受洗之後被赦,但仍留存罪的現世影響,而要時時懺悔。
因此發展出天主教懺悔的三步驟:悔悟、告解及贖罪。
悔悟係指對已犯的罪痛悔,並決心戒除;
告解是指將自己的罪告訴神父;
贖罪則指完成聽告解的神父所指派的懺悔工作,包括賑濟、禁食、禱告、補償等。
羅馬天主教教會後來甚至區分完全的悔悟及不徹底的懺悔;
認為即使完全悔悟但卻沒有懺悔的儀式,仍無法免罪而與神和好;
若有懺悔儀式,即便是因害怕懲罰,並非出於神的愛而悔恨的不徹底悔改,仍可算完備而能重新與神合一。
其中,均賴神父的解釋與認定贖罪及赦免,使神父掌有極大的權力。
此種教義及懺悔的儀式,後為路德教義所質疑。
因此基督新教不贊同悔改一定要有懺悔儀式,而認為神的恩典可以隨意赦免所有的罪,無論是短暫的或是永恆的,總是靠著神的恩典得赦罪,而非憑藉人本性而得赦。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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