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451|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修正審定教科用圖書規程]】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11-22 03:34:3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修正審定教科用圖書規程]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修正審定教科用圖書規程]為民國初年教育部審查中小學及師範學校教科書的法令,於民國三年(1914)一月頒布,共計十八條。

 

該規程係對教育部於民國元年(1912)九月頒布[審定教科用圖書規程]所作之修訂。

 

時值袁世凱當政,並在教育上大力倡導尊孔、讀經、法孔孟,為與這一需要及態勢相適應,[修正審定教科用圖書規程]要求中、小學的修身科及國文教科書,採取經訓,務以孔子之言及法孔孟為旨歸。

 

其中還通令各書局將已出版審定的教科書三個月內送教育部複審。

 

經審定(或複審)的教科書,五年期內有效。

 

圖書發行者欲發行舊版教科書,應在教科書審定有效期滿前五個月前,呈請教育部重新審定。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評分

參與人數 1金幣 +500 收起 理由
天梁 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9-22 05:29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