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旦學校制度】 SchoolSysteminJorda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約旦哈什米王國(HashemiteKingdomofJordan)位於中東阿拉伯世界的中心,北鄰敘利亞,西鄰以色列,南鄰沙烏地阿拉伯,東鄰伊拉克。
約旦在二次大戰前曾受英國統治,直到一九四六年才獲得獨立,首都為安曼(Amman)。
一九六七年以阿戰爭(Arab-IsreliWar)後,約旦西岸有六千六百三十三平方公里的土地被以色列占領,目前國土面積為八萬七千平方公里。
約旦人口約四百二十萬人(1993),其中大多為阿拉伯人,境內唯一非阿拉伯人是來自高加索的切爾克斯人。
約旦為阿拉伯國家之一,大多數人信奉正統回教遜尼派,另外約有百分之四的人為基督徒。
官方語言為阿拉伯語,英語亦被廣泛使用,英語也是各級學校的第二外國語。
一九九一年時,十五歲以上人口文盲比率為百分之十七,男性為百分之九,女性為百分之二十五。
平均每人國民所得一千三百美元(1993)。
約旦的學前教育為二年,並非義務教育,亦非免費。
絕大部分的學前教育機構是由私人設立。
課程主要是遊戲活動,並教以簡單的讀、寫、算,以做為進入小學的預備。
一九九二年,學前教育粗就學率約為百分之二十五。
就讀於私立學前教育機構者,占百分之九十六。
平均每一幼稚園教師的學生數為二十六人。
約旦的義務教育年限為十年。
兒童六歲入學,接受十年的基本教育(basiceducation),前六年為小學,後四年為初中(preparatoryeducation)。
基本教育階段的課程全國統一,科目包括宗教、自然、社會、人文、體育、藝術、電腦等方面的學科。
一九九二年時,小學粗就學率為百分之一百零五,平均每一教師任教學生數為二十二人。
又根據一九九○年統計,基本教育階段之學生中,教育部設立的學校,其學生數占百分之七十六,聯合國救濟機構(UnitedNationReliefandWorkAgency,UNRWA)設立的學校,其學生數占百分之十五,私立學校學生數占百分之七.六,政府其他機關設立的學校人數占百分之一。
一九八八年以前,初中學生修業期滿,必須參加國民普通考試(NationalGeneralExamination),以表示其達到基本教育的水準,此項考試自一九八八年起廢止。
初中畢業生,進入何種類型的高中就讀,係根據其在第八、九、十年級的成績、志願及高中的名額等因素決定。
高中分為綜合高中(comprehensivesecondaryeducation)及應用性高中(appliedsecondaryschool)二種,修業二年。
自一九九三年起,綜合高中取代了原先普通高中與職業高中分設的制度,其課程內容包括一般性的文化陶冶與職業群集的領域,而以通過普通中等教育證書考試(GeneralSecondaryEducationCertificateExamination)為導向。
綜合高中課程中,約有五分之二的科目為共同核心科目(commoncoresubjects),包括回教文化、阿拉伯語、英語、公民、社會科學、普通科學(generalscience)等。
英語是五年級至十二年級學生的必修科目,有些私立學校也教法語。
應用性高中包括職業訓練中心(trainingcenters)、正式學徒制(formalapprenticeship)二種。
職業訓練中心由教育部設立,免費為學生提供二年的專門職業準備教育。
大部分為工業類科及婦女手工藝方面,其目標為訓練熟練的勞工。
正式學徒制為二年的職業準備教育,主要係與雇主合作辦理,其中有一年為輔導式就業(supervisedemployment)。
應用性高中的課程,也規定有五分之一的共同核心科目。
根據一九九○年統計,高中就學的男生,占十六至十八歲男生的百分之五八‧六;
高中就學的女生,占十六至十八歲女生的百分之六十四。
大約有百分之三十的基本教育畢業生,進入職業教育系統,政府希望於西元二千年時,將比率提高至百分之五十。
一九九二年時,中等教育階段粗就學率為百分之五十三。
高等教育包括社區學院(communitycollege)及大學,高等教育並非免費。
目前約旦約有六十所社區學院,其中約有一半是私立學院,修業年限二至三年,其課程包括農業、工程、商業、醫藥、餐飲、社會、教育等學科領域,類科超過一百種。
社區學院採男女合校,學生必須通過普通中等教育證書考試(學術類或職業類),才能入學。
約旦的大學修業四年,學生必須通過普通中等教育證書考試(大多為學術類),才能入學。
目前約旦有四所公立大學、五所私立大學。
一九八八年,約旦高等教育學生總數約為六萬人,大學與社區學院約各占一半,此外,還有大約二萬名前往國外的留學生。
一九九二年,高等教育階段粗就業率為百分之十九。
約旦的教師是公務員,其晉用、分類、晉升、退休等,均依〔公務員法〕(CivilServiceLaw)的規定。
一九九○年,中小學教師總數約為四萬五千人,其中女性教師占百分之六十二。
根據〔一九八八年教育法〕(1988EducationLaw)規定,擔任一至十年級教師,必須具有大學畢業資格。
擔任十一至十二年級教師,必須是大學相關科系畢業,並取得學士後文憑(postgraduatediploma)。
約旦中央教育行政機關主要為教育部(MinistryofEducation)與高等教育部(MinistryofHigherEducation)。
教育部設立於一九六五年,主管中小學教育方面有關業務。
高等教育部設立於一九八五年,負責大專院校的督導及私立學校評鑑等有關業務。
另外,聯合國救濟機構為巴勒斯坦難民提供免費的基本教育與職業教育。
約旦政府還設立了職業訓練署(VocationalTrainingCorporation,VTC),勞工部部長是職業訓練署理事會(boardofdirectors)的主席,其成員包括教育部、公共工程部、計畫部、工會、工程師協會、勞工貿易聯盟等機關的代表,以及專家學者。
在地方教育行政方面,設有二十三個教育董事會(directoratesofeducation),每個教育董事會置教育局長(directorofeducation),負責各該地區教育業務的規劃、執行與督導。
在教育經費方面,一九九一年,公共教育支出占國民生產毛額的比率為百分之四,占政府支出總額的比率為百分之九,其中經常門支出占百分之九十六。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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