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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徵系統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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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1 23:55:5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表徵系統論

 

SystemsofRepresentationTheor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表徵系統論是布魯納(J.S.Bruner)用來解釋個體如何將感官所感受的外界刺激融合在內在認知模式中,以獲取知識的理論。

 

布魯納認為表徵是一套規則的系統。

 

早期以「內在模型」(internalmodel)的概念來代表。

 

個體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中會使用不同的認知模式來吸取外界的知識。

 

幼兒在一、二歲之間為「動作表徵」(enactiverepresentation);

 

五至七歲是「影像表徵」(iconicrepresentation);

 

青年期前後為「符號表徵」(symbolicrepresentation)。

 

這三種表徵系統平行並存,且各有獨特性。

 

但三者之間彼此互補,而非取代。

 

從「動作表徵」期進入「影像表徵」期時,前者的認知功能仍繼續存在;

 

而在「符號表徵」期時,也會出現動作及影像的認知方式。

 

布魯納的表徵系統論與皮亞傑(JeanPiaget,1896~1980)的認知發展論相較,「動作表徵」近似「感覺動作」,「符號表徵」近似「形式操作」,而「影像表徵」在皮亞傑四個階段中並無相似者。

 

布魯納也指出表徵系統畫分為三個階段,主要在強調認知能力與內涵的結構化發展。

 

階段的畫分只是便於解釋而已。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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