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學校制度】 SchoolSysteminPoland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波蘭位於中歐東部,西與德國為鄰,南與捷克及斯洛伐克接壤,東與烏克蘭、白俄羅斯、立陶宛等國相依,北臨波羅的海與俄羅斯相接。
國土約三十一萬二千六百八十三平方公里,大多為低地,首都為華沙(Warsaw);
全國人口約有三千八百三十六萬人(1992),以波蘭人居多,約百分之九十,少數民族則有烏克蘭、白俄羅斯、立陶宛、斯洛伐克、日耳曼人等,約占總人口的百分之二點五至百分之五。
宗教信仰以天主教為主,約占百分之九十;
官方語言為波蘭語。
一七七二年,奧地利、普魯士及俄羅斯第一次瓜分波蘭,波蘭王室於翌年成立國家教育委員會。
一七九三年再度遭受瓜分。
一七九五波蘭三度被瓜分而失去獨立地位,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才於一九一八年十一月重獲獨立。
在此期間,占領國家均分別在其占領區發展他們的教育制度。
華沙大學則於一八一六年設立。
唯至第一次大戰結束後,進入小學的學生數仍未到百分之五十的就學率。
一九三二年波蘭實施七年制義務教育,至二次大戰前夕,七至十四歲的兒童就學率,已接近百分之九十。
一九三九年德國入侵,戰後又淪為蘇聯的附庸國,一九四四年成立人民共和國。
一九五六年公布〔七年制教育法〕,一九六一年又通過〔教育制度發展法〕,確定全國學制。
一九七八年頒布〔國民教育法〕,規定義務教育為十年,一至三年級為小學,四至十年級為不完全中學。
至一九八五年,十年義務教育的普及率已接近百分之九十。
一九八九年,波蘭脫離蘇聯的附庸地位,一九九○及一九九一年分別舉行總統及國會選舉。
當時十五歲以上的人口,只有百分之七高中畢業,百分之二十五接受部分時間的職業中學教育,百分之三十九完成小學教育,小學肄業者有百分之六。
目前波蘭的學校教育包括:幼稚教育,三歲至六歲;
小學教育,七歲至十五歲,共八年為義務教育。
課程為全國統一,但學校經地方教育當局的許可亦可發展自己的課程。
中等教育則分成三部分,一是普通中學,修業年限四年;
二是職業中學(職業里賽)及職業技術學校,修業年限四至五年;
三是基礎職業學校,修業年限三年。
高等教育修業年限四至六年,學生若修業期滿並通過國家考試即可畢業,而完成論文答辯者,可獲頒碩士學位;
另設有博士課程。
一九九一至九二年約有五百一十五萬名小學生,一萬九千四百五十所小學。
約有百分之九十六至九十八的小學畢業生升入中等教育,其中百分之二十三進入普通中學,百分之二十七進入職業中學及技術學校,百分之四十七進入基礎職業學校。
一九八九年允許私立學校設立,在一九九一至九二年時私立小學及中等學校有四百三十所,學生三萬一千人。
至於高等教育約有學生二十八萬名,學校百餘所。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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