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的泛靈觀】 Child'sAnimism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兒童的泛靈觀,依據皮亞傑(JeanPiaget,1896~1980)的觀點認為處於前運思期(pre-operationalperiod)的兒童,對於無生命的物體,都會賦予生命或意識。
有關生命的方面,在於問兒童某種東西是否活著;
有關意識方面,則問兒童對提及的各種東西能否感受到特定行動的效應,如木材起火了,其感受如何?
雨對風的感受又如何?
因此,兒童所認定的生命或意識,不限於真正活著的東西,如當人走路時,覺得月亮隨著人亦步亦趨,而當人停下來休息時,月亮也停止不動,是將月亮視為如人一樣有生命、有意識的物體。
皮亞傑將兒童所具有的生命概念之發展,分成四個階段;
其中前兩個階段屬於前運思期,後兩個階段出現於具體運思期。
1.第一階段(四至六、七歲):兒童以物體是否會影響人類或對人有用,作為判斷有無生命的唯一規準,如會照明的電燈、能供給熱源的火爐,便被視為有生命。
2.第二階段(六、七歲至八、九歲):兒童將會移動的有生命。
因此,如浮雲、太陽或會動的汽車都是有生命的。
3.第三階段(八、九歲歲至十一、二歲):兒童將有生命的毋須仰賴人為操縱者為條件,因此汽車不再被認為有生命,但太陽仍被視為有生命。
4.第四階段(十二歲以後):兒童把有生命的物體限於如成人所認定的植物和動物二者。
依皮亞傑的說法,兒童泛靈觀各階段的起迄年齡,依次為四至六、七歲,六、七至八、九歲,八、九歲至十一、十二歲、及十二歲以後;
唯這些年齡組距的畫分並不是絕對的。
若以其階段論的說法,可將這些階段的次序視為不變,但年齡組距可能因環境、個人因素的不同而有別,較為合理。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