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留良】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呂留良(1629~1683)字莊生,又名光綸,字用晦,號晚村;
浙江石門人。
生於崇禎二年,卒於康熙二十二年,享年五十五歲。
明亡,留良年十六,散萬金結客,往來湖山間,備嘗艱苦;
怨家以此訐留良,從子亮功竟自引服論死,留良幸存。
順治十年(1653),出就試,為諸生,乃課兒讀書於家園之梅花閣,與鄞縣高旦中,餘姚黃枱洲、晦木兄弟,同里吳自牧、孟舉諸人,以詩文相唱和。
康熙五年(1666),留良棄諸生不再應試,歸臥南陽村,與桐鄉張考夫等,共力發明宋學,以朱子為依歸。
同年,招張楊園館其家;
留良既與楊園交遊,而持尊朱闢王之論益銳。
康熙十七年(1678),清廷舉鴻博,浙省以留良薦,誓死拒之,得免;
十九年,郡守復欲舉隱逸,留良乃削髮為僧以明志;
越三年,竟卒。
留良闡明朱學,其意在發揮民族精神,嘗言:「從來尊信朱子者,徒以其名而未得其真。
……所謂朱子之徒,如平仲(許衡)、幼清(吳澄)辱身枉己,而猶哆然以道自任,天下不以為非。
此道不明,使德祐以迄洪武,其間諸儒,失足不少。
……紫陽之學,自吳、許以下已失其傳,不足為法。
……今示學者,似當從
出處:、去就、辭受、交接處,畫定界限,扎定腳跟,而後講致知主敬工夫,乃是被良知之黠術,窮陸派之狐禪。
緣德祐以後,天地一變,亙古所未經,先儒不曾講究到;
此時中之義,別須嚴辨,方好下手入德耳!」
其心意甚明。
留良既以發明朱學為務,而其入手用力,則以批點八股文為主(亦即批點朱子四書文為主),其用心乃藉朱子義理,明夷夏之防,辨
出處:之節。
留良自言:「晚年點勘八股文字,精詳反覆,窮極根柢,每發前人所未及。」
留良批點之四書文,於留良卒後,由其門人陳鏦編印成〔四書講義〕四十三卷,行於世。
雍正七年(1729),曾靜得留良遺書,傳承其民族思想,勸當時川陝總督岳鍾琪繼承岳飛遺志,起兵反清;
未料岳竟向清廷告發,遂興大獄。
雍正將已死之呂留良及子呂葆中、門生嚴洪逵梟首戮屍,留良門生沈在寬凌遲處死,誅呂氏、嚴氏、沈氏全族;
而株連被殺或充軍者更多。
雍正為此寫〔大義覺迷錄〕,偽造曾靜供詞,揚言滿漢一家,以掩飾其壓迫漢民族的政策。
後赦免曾靜,將〔大義覺迷錄〕一書頒行全國,定為士子必讀之書。
迨乾隆繼位,仍將曾靜處死,並將〔大義覺迷錄〕全部收回銷毀,列為禁書。
唯留良〔四書講義〕一書,雖經清廷焚毀,然卒不能絕。
留良有見於永嘉功利之毒,淪漬於人之心髓,使君臣之義無可託,夷夏之防無可立,乃大聲疾呼,深斥功利,於〔微管仲〕一節中,指出管仲忘君事仇,孔子何故恕之,反許以仁,蓋春秋大義、華夷之分尤實大於君臣之倫。
留良論君臣一倫有謂:「君臣以義合,……但志不同道不行,便可去。
……只為後世封建廢為郡縣,天下統於一君,遂但有進退而無去就。
嬴秦無道,創為尊君卑臣之禮,上下相隔懸絕,并進退亦制於君而無所逃,而千古君臣之義,為之一變。」
又說:「封建井田之廢,勢也,非理也,亂也,非治也,後世君相,因循苟且,以養成其私利之心,故不能復反三代,孔孟程朱之所以憂而必爭者,正為此耳。
雖終古必不能行,儒者不可不存此理以望聖王之復作。
今托身儒流,而自且以為迂,更復何望哉?
若因時順勢,便可稱功,則李斯、叔孫通、曹不、馮道、趙普……皆可以比隆聖賢矣。
此所謂曲學阿世,孔孟之罪人,學者不可不慎也。」
更言:「三代以上聖人制產明倫,以及封建兵刑許多布置,……都只為天下後世任類區處。
……不曾有一事一法,從自己富貴,及子孫世業上,起一點永遠占定怕人奪取之心。
……自秦、漢以後,許多制度其……本心卻絕是一個自私自利唯恐失卻此家當。
……此朱子謂自漢以來二千餘年,二帝三王之道未嘗一日行放天下者是也。
後世儒者議禮都只是去迎合人主這一點心事。
……如所謂封建井田不可復。
……種種謬論,皆從他不仁之心揣擬。」
凡所論說,皆具卓見。
當時學者顏元感慨世故,力斥宋學,盛言功利;
以為宋、明之不免淪於夷狄,皆由於空言義理不重事功之故。
留良則並不反對宋學,認為宋學主義理,斥功利,即此一端,便足以警惕人心,而明夷夏之大防。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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