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叢林】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佛教叢林簡稱叢林,本意指僧伽,即僧俗和合住於一處,如樹木之叢集為林也,相當於今之寺院;
後世則特指禪宗的道場,又稱禪林、栴檀林、功德叢林。
叢林本意僧伽,見〔大智度論〕卷三:「云何名僧伽?
秦言眾。
多比丘一處和合是名僧伽,譬如大樹叢聚是名為林。
一一樹不名為林,除一一樹亦無林。
如是,一一比丘不名為僧,除一一比丘亦無僧。」
稱功德叢林,見隋慧遠〔大乘義章〕卷十三:「禪者,是其中國之言,此翻名為思惟修習,亦云功德叢林。
功德叢林者,從果為名,智慧神通四無量等是其功德。
眾德積聚說為叢林,定能生之,因從果目,是故說為功德叢林。」
明大建〔禪林寶訓音義〕:「叢林,乃眾僧所止之處,行人棲心修道之所。
草不亂生曰叢,木不亂長曰林;
言其內有規矩法度也。」
中國禪宗叢林制度的興建,則始於中唐時代江西百丈懷海禪師。
在此之前,禪徒以道相授受,多岩居穴處,或寄住律宗寺院。
中唐之際,禪宗日盛,宗匠常聚徒多人於一處,參禪修道。
百丈懷海以其尊卑不分,未合規制,於是折衷大小乘經律,創立叢林清規。
之後,一直到兩宋,為叢林最興盛時,僧徒往往多至千人以上,規模制度也最為完備,如洪諲住浙江徑山、義存住福州雪峰、延壽住杭州永明寺等。
至於叢林的制度,〔景德傳燈錄〕卷六記載初期的禪門規式,設有長老、法堂、僧堂和寮舍。
凡具有道眼,有可尊之德者,號曰長老,住於方丈,為一叢林的住持;
不立佛殿,唯樹法堂,表佛祖親囑授受當代為尊。
無論僧眾多少,不分高下,盡納入僧堂,依受戒先後臘次安排,並設置十寮舍,管理十種職務,每舍任用首領一人,令各司其職。
如有不法僧徒,擾亂道場,破壞清規,擯令出院或集眾燒其衣爆鉢道具加以遣逐,從旁門而出,以示恥辱。
到了後世,由於叢林組織龐大,各寺院風格不同,為住持者多因時制宜,自立層事,名目層出不窮。
現今叢林,依住持傳承方式不同,可分子孫叢林和十方叢林;
子孫叢林由自己所度弟子輪流住持,是一種世襲制,十方叢林又可分為選舉叢林和傳法叢林,目前台灣的寺院多屬於子孫叢林。
關於叢林制度的著述有:元德煇重編〔敕修百丈清規〕,慧彬〔叢林公論〕,淨善〔禪林寶訓〕,道融〔叢林盛事〕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