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率】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在學率分粗在學率和淨在學率,其差別在於粗在學率是以所有學生人數除以各該階段學齡人口數,而淨在學率是以在校學齡學生人數除以各該階段學齡人口數。
所以粗在學率會高於淨在學率,也有可能超過百分之一百,因為非同一階段學齡人口若提早或延後入學,將使某一學齡學生超過了學齡人口。
我國各級教育的粗/淨在學率(6~21歲人口)在六十五年是百分之六九.六八/百分之六七.八○,其中國民教育為百分之九七.○六/百分之九二.六三,國小百分之一○○.六五/百分之九七.五四,國中百分之九○.二一/百分之七七.三三,高中職百分之五六.五四/百分之四三.一七,中等教育百分之七三.五五/百分之六五.七三,高等教育百分之一五.七○/百分之九.九七。
八十二學年度的數據則為百分之八五.五五/百分之七九.九○,其中國民教育百分之一○○.九五/百分之九八.一二,國小百分之一○一.七七/百分之九九.三一,國中百分之九九.五四/百分之九一.六三,高中職百分之九一.○○/百分之七一.三九,中等教育百分之九五.三二/百分之八四.六一,高等教育百分之四五.○四/百分之二五.六一。
中、高等教育方面的增加相當顯著,但高等教育是指所有的大專生,真正就讀大學的學生,只占學齡人口百分之十左右。
就各國的比較而言,在各級教育的粗在學率方面,全世界的平均數在一九九二年是:初等百分之九八.四,中等百分之五二.九,高等百分之一三.九。
已開發國家在初、中、高各級學校粗在學率的平均數是百分之一○一.○/百分之九五.二/百分之四一.七,我國在一九九三年的數據是百分之一○一.八/百分之九五.三/百分之四五.○,已達到已開發國家的平均水準。
若以某年齡組就讀某一教育階段的就學人口來看,以一九九三年的資料(只計算全修生),就讀專科教育的十八至二十一歲人口占百分之一○.九,二十二至二十五歲百分之四.一,二十六至二十九歲人口百分之一.二。
大學教育的年齡組是十八至二十一歲百分之一○.○,二十二至二十五歲百分之六.三,二十六至二十九歲百分之一.七。
這些數據可做為是否擴充教育的重要依據,唯仍需考慮其詳細的計算方式,以免誤導實際情形。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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