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里之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丘里之言」原是指方言、風土、群情等地方的通性,〔莊子.則陽篇〕中舉以為人群異中求同的例證,引申為無私無名、無所不容的自然之道;
〔則陽篇〕中說,十姓百家的人群聚居(古者十家為丘,二十家為里)成丘里,聚居的人群自然形成的共同風俗、語言,就是丘里之言。
丘里之言是將許多不同的集合起來的力量,一旦形成風習,又深深影響個別不同的人,所謂合異為同,散同為異,就是丘里之言的作用。
莊子並舉例說:好比說馬的任何一個部分,都不足以稱為馬,唯賴格馬的各部分總合起來,才能稱之為馬,馬的名稱與概念就是「合異為同」。
同理,丘陵積土成高,江河積流成海,大人集合眾意為公意,都是「合異為同」的例證。
至於自然之道,賅備萬物,更是「合異為同」的典範,〔則陽篇〕中說:「道不私,故無名。
無名故無為,無為而無不為。
時有終始,世有變化,禍福淳淳,至有所拂者而有所宜。
自殉殊面,有所正者有所差。
比放大澤,百材皆度,觀於大山,木石同壇。
此之謂丘里之言。」
也就是說自然之道毫無偏私,也不為求特定的稱號(道是抽象不可名的);
既不為名,也不為己,因此無心作為,而且無所不為。
時間有終始,世事有變化,禍福難料,有順有逆。
若個人只求逐一己之私,難免有不逮之處。
因此為人處世,當效法自然無私的精神,好像大澤林數之中沒有棄材,木石同時卓立於大山之中,均成為大山的一部分。
這些合異為同的例證,都可以說明「丘里之言」的意思。
〔則陽篇〕中所說的「丘里」就是現代所謂「社區」,擴大而言即指社會、民族、國家、人類世界。
在這些或大或小的人類社團之中,均有不同程度的「丘里之言」,包括社團之中的共同風俗、習慣、語言、信念,乃至社團意識;
小至地方民俗,大至民族文化,都可說是丘里之言。
丘里之言一方面能團結社群之中不同的個人,另一方面也容易使不同的社群彼此區隔以至排斥,不過在〔則陽篇〕忽略了這項可能的流弊,而只強調前者,以「道」比擬之;
大道無私,合異為同,無所不容。
若只根據這個理想,人類世界有朝一日如果以道為丘里之言,個人雖各自不同,卻能容納異己,合異為同,不再相互排斥對立,則世界大同仍然可期。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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