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大學學位】 IesGradesUniversitairesenBelgiqu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比利時的大學教育頒授四種類別的學位:法定大學學位(gradesuniversitaireslégaux)、科學大學學位(gradesuniversitairesscientifiques)、以科學名義頒發的法定大學學位(gradesuniversitairesdelivrésàtitrescientifique),以及頒發給專科研習的補加大學學位(gradesuniversitairescomplémentairessanctionnantdesétudesdespécialisation)。
法定學位頒發的適用對象,係其入學條件、課程科目與修習期限等,經由法律訂定的學程。
這類學位與傳統的研習階段相符,而有三個層級的學位:學士(candidat)、碩士(licencié)與博士(docteur)。
這類學位所涵蓋的學域有:哲學、歷史、語文、法律、科學、藥學、醫學、獸醫學、牙醫學、土木工程、農事工程等。
此外,博士後研習二年,可參加高等教育及高級中等教育教學學銜考試(agrégé)。
它可謂是第四級學位,係從事諸用教授、律師、行政官、司法官、公證人等公共利益性質的專業所必備的資格。
科學學位頒發的適用對象,係其入學條件、課程科目與修習期限等,均直接由大學自行制定而不受法律管制的學程。
這類學程一般是在傳統學院之外,因應社會需求而發展出來的新興研習領域,例如:經濟學、犯罪學、教育心理學、社會學、政治學、東方語文、非洲語文、地質學、資訊科技、體育等。
這些領域涵蓋範圍廣闊駁雜,可謂年年增添新的學門。
所頒學位等級,係根據傳統體制,有學士、碩士、博士三級。
名義學位則頒發給入學條件未符合法律規定,或者不擬在比國境內就業的學生,尤其是外籍學生。
這三類學位,就學術觀點查考(研習層級、內容、期限),並沒有什麼差別。
不過科學學位文憑持有人並不能享有法定學位所具有的一些權益,除非得到特別法另行規定的通融。
因而科學學位僅在欠缺法定學位可供研習的學域,才被允許使用於官方資格要求之場合。
補加學位係一學域在欠缺法定學位的研習層級時頒授。
這類學位性質上亦屬於科學文憑,由大學自行審查發給;
通常為第二階段之後的層級(碩士後);
其研習期限,從一年至六年,各學域不一。
所研習的題材極多,其文憑名稱也極為不同,有證書、補加證書、專攻證書、專門補加證書、高深研習證書、碩士學位、專業碩士學位、文憑、專業文憑、進階文憑、精通文憑、高級專門博士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