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 Cultur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文化」在人類學及社會學中,指社會生活特質的總和,舉凡社會生活中不屬於本能行動的部分,均可視為文化的內容,是人類智慧進步的成績;
包括:語言文字、文學、藝術、科學、風俗習慣、社會組織、宗教、道德規範、典章制度等等。
至於日常語言中以「文化」指休閒等活動和相關的事物,乃是世俗的說法。
就第一義的文化而言,任何一民族、國家、社會階層或社會團體均有其特有的文化,文化代表社會成員的生活方式、行動準則或思考模式,而且都是由人自行創造出來的。
有些學者如阿諾德(M.Arnold,1822~1888)認為,偉大的文學及經典作品中包含了人類在歷史發展過程中所累積的精粹,透過這些作品的研讀,不僅人類的精粹文化得以獲得延續,更可以促進社會及政治的穩定,就此而言,是以精緻文化為人類最值得稱道的文化,而人類所以能超越萬物,就在於創造了這些精神產品。
再就此推演,教育的內容就應以那些保存人類精粹文化的文學或經典作品為核心,從而繼續發展並創造。
在這方面,人文和文化頗有近似之處,因研究人文而得的結果及影響,彙成為人文科學,是人類精神生活的一面。
從這一面說,便有了另一面,即是人類所發明或製造的物質文明。
側重精神文化的學者,只承認人類的精神創造為文化,稱物質創造為文明;
另一派學者則認為物質創造也是文化,於是文化和文明(civilization)成為同義字,可以交替應用。
再一派通觀的學者把精神創造和物質文明都納入於文化之中,同屬人類智慧的產物,可能是一個比較周延的說法。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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