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 AcademiaSinica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中央研究院,為中華民國之最高學術研究機關,民國十七年(1928)六月九日,正式成立於南京,係當時新設之大學院所屬學術研究機關之一;
首任院長由大學院院長蔡元培兼任。
中央研究院之任務,為從事科學研究及指導、聯絡與獎勵學術之研究;
其活動係透過評議會與院士會議運作,而研究工作則主要由所屬各研究所進行。
中央研究院的評議會由當然評議員(院長、副院長及各所所長)及由院士選舉之聘任評議員所組成;
聘任評議員任期為三年。
評議會之職掌:議定該院學術研究發展之政策;
評議關於研究所組織及工作興革事項;
促進國內外學術合作及聯繫;
受中央政府委託,審訂或推進專案之研究;
中央研究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選舉院長候補人三人,呈請總統遴任;
其他依該院組織法應由評議會訂定之附屬法規及掌理之事項。
評議員按學術領域分為:數理、生物與人文三組,民國八十三年(1994)人數分別為十九、十五與十八人,合計五十二人。
中央研究院的院士會議由全體院士所組成;
院士亦分數理、生物與人文三組,其產生係由院士會議投票選舉新院士,每二年選舉一次,每組選出名額至多十人,為終身名譽職。
八十三年院士人數:數理組六十四人、生物組四十三人、人文組三十一人,合計一百三十八人;
惟絕大多數身居國外。
中央研究院於八十三年設有研究所十九所。
屬於數理科學的有數學、物理、化學、地球科學、資訊科學、統計科學及原子與分子科學等七所;
屬於生命科學的有植物、動物、生物化學、生物醫學科學及分子生物等五所;
屬於人文社會科學的有歷史語言、民族學、近代史、經濟、歐美、中山人文社會科學及中國文哲等七所。
各研究所之成立,時間不同;
以物理與化學兩研究所為最早,於民國十七年在上海成立,而以中國文哲研究所為最晚,於七十八年設立籌備處。
研究所的研究工作,由各所專兼任研究人員擔任;
研究人員的職等分為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研究員、助理研究員及研究助理五級。
另各研究所(籌備處)均設有學術諮詢委員會,民國八十年(1991)八月,又由各所(處)學術諮詢委員會合組成學術諮詢總會,由各所(處)諮詢委員會之召集人為當然委員,另由院長分別就人文、數理及生物三組各聘專家二至三人為委員,以副院長為主任委員。
學術諮詢總會之任務,係協助院長辦理本院學術研究資料之蒐集,國內外學術會議之聯繫,評估各研究所(處)學術發展成果與方向,以及研究人員升等有關之學術審議事項。
中央研究院之組織,置院長一人,綜理院務;
由評議會選舉院長候選人三人,呈請總統遴任。
院長之下,置副院長(原為總幹事)一人,輔助院長,處理院務。
另設總辦事處,下分祕書、總務、公共事務、計算中心等四組,及會計室與人事室。
中央研究院之組織系統圖如下: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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