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三十八人集婦人規上胎孕類胎候十九】
●巫方氏[顱經]云:一月為胞胎,精血凝也。
二月為胎,形始成胚也。
三月陽神為三魂。
四月陰靈為七魄。
五月五形分五臟也。
六月六律定六腑也。
七月晴開竅,通光明也。
八月元神具,降真靈也。
九月宮室羅布,以定生人也。
十月受氣足,萬象成也。
●[五臟論]有耆婆論曰:一月如珠露,二月如桃花,三月男女分,四月形象具,五月筋骨成,六月毛髮生,七月遊其魂,男能動左手,八月遊其魄,兒能動右手,九月三轉身,十月受氣足。
●孫真人曰:凡兒在胎,一月胚,二月胎,三月有血脈,四月形體成,五月能動,六月諸骨具,七月毛髮生,八月臟腑具,九月穀入胃,十月百神備則生矣。
生後六十日,瞳子成,能欬笑應和人,百五十日,任脈成,能自反覆;百八十日,髖骨成,能獨坐;二百一十日,掌骨成,能扶伏;三百日,髕骨成,能行也。
若不能依期者,必有不平之處。
●[巢氏病源論]曰:妊娠一月名胎胚,足厥陰脈養之;二月名始膏,足少陽脈養之;三月名始胎,手心主脈養之。
當此之時,血不流行,形象始化,未有定儀,因感而變。
欲子端正莊嚴,常口談正言,身行正事;欲子美好,宜佩白玉;欲子賢能,宜看詩書,是謂外象而內感者也。
四月始成其血脈,手少陽脈養之;五月始成其氣,足太陰脈養之;六月始成其筋,足陽明脈養之;七月始成其骨,手太陰脈養之;八月始成膚革,手陽明脈養之;九月始成毛髮,足少陰脈養之;十月五臟,六腑,關節,人神皆備,此其大略也。
●陳臨川曰:嘗試推巢氏所論云妊娠脈養之理,若足厥陰,肝脈也,足少陽,膽脈也,為一臟一腑,表裏之經,餘皆如此。
且四時之令,必始於春木,故十二經之養,始於肝膽,所以養胎在一月二月。
手心主,心胞絡脈也,手少陽,三焦脈也,屬火而夏旺,所以養胎在三月四月。
手少陰手太陽,乃心脈也,以君主之官,無為而尊也。
足太陰,脾脈也,足陽明,胃脈也,屬土而旺長夏,所以養胎五月六月。
手太陰,肺脈也,手陽明,大腸脈也,屬金而旺秋,所以養胎在七月八月。
足少陰,腎脈也,屬水而旺冬,所以養胎在九月。
又況母之腎臟繫於胎,是母之真氣,子之所賴也。
至十月,兒於母腹之中,受足諸臟氣脈所養,然後待時而生。
此論誠有至理,世更有明之者,亦未有過於巢氏之論矣,余因述其說。
●胎有男女之辨。
[易]曰: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顱經]曰:三陽所會則生男,三陰所會則生女。
葛仙翁曰:男從父氣,女從母氣。
[聖濟經]曰:天之德,地之氣,陰陽之至和,流薄於一體,因氣而左動則屬陽,陽資之則成男;因氣而右動則屬陰,陰資之則成女。
是以胎有男女,則成有遲速,體有陰陽,則懷有向背,故男動在三月,陽性早也;女動在五月,陰性遲也。
女胎肖母而懷,故母子腹軟;男胎面母而懷,故母之腹硬。
此皆得理之談,所當察也。
至若褚氏以精血之先後言男女,[道藏經]以一日,三日,五日得者為男等說,總屬億度渺茫,非有確見也。
余不敢遵信,故別有微論,列子嗣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