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三十七天集雜證謨死生經義陰陽死證三】
●四氣調神論曰:夫四時陰陽者,萬物之根本也,所以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從其根,故與萬物浮沉於生長之門。
逆其根,則伐其本,壞其真矣。
故陰陽四時者,萬物之終始也,死生之本也,逆之則災害生,從之則苛疾不起,是謂得道。
道者,聖人行之,愚者佩之。
從陰陽則生,逆之則死,從之則治,逆之則亂。
反順為逆,是謂內格。
●陰陽應象大論曰:陽勝則身熱,腠理閉,喘粗為之俛仰,汗不出,齒乾以煩冤腹滿死,能冬不能夏。
陰勝則身寒,汗出身常清,數慓而寒,寒則厥,厥則腹滿死,能夏不能冬。
●壽夭剛柔篇曰:陰陽俱動,乍有形,乍無形,加以煩心,命曰陰勝其陽,此謂不表不裏,其形不久。
●陰陽別論曰:二陽之病發心脾,有不得隱曲,女子不月;其傳為風消,其傳為息賁者,死不治。
●通天篇曰:太陽之人,多陽而少陰,必謹調之,無脫其陰而瀉其陽,陽重脫者易狂,陰陽皆脫者,暴死不知人也。
●陰陽二十五人篇曰:火形之人,似於赤帝,好顏急心,不壽暴死。
能春夏不能秋冬。
水形之人,似於黑帝,善欺紿人,戮死。
能秋冬不能春夏。
●至真要大論帝曰:六氣之復何如?岐伯曰:厥陰之復,甚則入脾。
衝陽絕,死不治。
少陰之復,甚則入肺,欬而鼻淵。
天府絕,死不治。
太陰之復,甚則入腎,竅瀉無度。
太谿絕,死不治。
少陽之復,甚則入肺,欬而血泄。
尺澤絕,死不治。
陽明之復,甚則入肝,驚駭筋攣。
太衝絕,死不治。
太陽之復,甚則入心,善忘善悲。
神門絕,死不治。
陽明司天,清復內餘,欬不止而白血出者死。
乘年之虛,則邪甚也。
失時之和,亦邪甚也。
遇月之空,亦邪甚也。
重感於邪,則病危矣。
至而和則平,至而甚則病,至而反者病,至而不至者病,未至而至者病,陰陽易者危。
反者死。
●五運行大論曰:從其氣則和,違其氣則病,不當其位者病,迭移其位者病,失守其位者危,尺寸反者死,陰陽交者死。
先立其年,以知其氣,左右應見,然後乃可以言死生之逆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