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391|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景岳全書-卷之二十二心集雜證謨腫脹論證共四條】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9-2 22:49:5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景岳全書-卷之二十二心集雜證謨腫脹論證共四條

 

 

1.腫脹之病,原有內外之分,蓋中滿者謂之脹,而肌膚之脹者亦謂之脹;若以腫言,則單言肌表,此其所以當辨也。

 

但脹於內者,本由臟病,而腫於外者,亦無不由乎臟病。

 

第臟氣之病,各有不同,雖方書所載,有濕熱,寒暑,血氣,水食之辨,然余察之經旨,驗之病情,則惟在氣水二字,足以盡之。

 

故凡治此證者,不在氣分,則在水分,能辨此二者而知其虛實,無餘蘊矣。

 

病在氣分,則當以治氣為主,病在水分,則當以治水為主。

 

然水氣本為同類,故治水者當兼理氣,蓋氣化水自化也;治氣者亦當兼水,以水行氣亦行也。

 

此中玄妙,難以盡言,茲雖條列如左,然運用之法,貴在因機通變也。

 

2.病在氣分者,因氣之滯,如氣血之逆,食飲之逆,寒熱風濕之逆,氣虛不能運化之逆,但治節有不行者,悉由氣分,皆能作脹。

 

凡氣分之病,其色蒼,其內堅,其脹或連胸,其痛或及臟腑。

 

或倏而浮腫者,陽性急速也。

 

或自上及下者,陽本乎上也。

 

或通身盡腫者,氣無不至也。

 

有隨按而起者,如按氣囊也。

 

然此雖皆氣分,而氣病有不同,故有氣熱而脹者,曰:諸脹腹大,皆屬於熱也。

 

有氣寒而脹者,曰胃中寒則脹,曰臟寒生滿病也。

 

有氣濕而脹者,曰諸濕腫滿,皆屬於脾也。

 

有氣虛而脹者,元氣虛也,曰足太陰虛則鼓脹也。

 

有氣實而脹者,邪氣實也,曰腎氣實則脹,曰脾氣實則腹脹,曰胃氣實則脹也。

 

凡此雖皆脹病,而治之之要,則全在察其虛實。

 

大都陽證多熱,熱證多實,陰證多寒,寒證多虛。

 

先滯於內,而後及於外者多實;先腫於表,而漸及於內,或外雖脹而內不脹者多虛。

 

小便紅赤,大便秘結者多實;小便清白,大便稀溏者多虛。

 

脈滑有力者多實,弦浮微細者多虛。

 

形色紅黃,氣息粗長者多實;形容憔悴,聲音短促者多虛。

 

年青少壯,氣道壅滯者多實;中衰積勞,神疲氣怯者多虛。

 

虛實之治,反如冰炭,若誤用之,必致害矣。

 

3.病在水分者,以陰勝於陽,而肌膚皆腫,此與氣證本有不同。

 

凡水之為病,其色明潤,其皮光薄,其腫不速,每自下而上,按肉如泥,腫有分界。

 

蓋陰本於下,而浸漬有漸,皆水病之證也。

 

觀水脹篇言寒氣之脹,按其腹,窅而不起;水腫之病,以手按其腹,隨手而起,如囊裹水之狀,此其候也。

 

然以愚見,及察之證驗,則若與此論相反。

 

蓋凡是水證,必按之窅而不起,此其水在肉中,如糟如泥,按而散之,猝不能聚,未必如水囊之比;凡隨按隨起者,亦惟虛無之氣,其速乃然,故辨當若此也。

 

凡欲辨水氣之異者,在欲辨其陰陽耳,若病在氣分,則陽證陰證皆有之,若病在水分,則多為陰證。

 

何也?蓋水之與氣,雖為同類,但陽王則氣化,而水即為精,陽衰則氣不化,而精即為水。

 

故凡病水者,水即身中之血氣,但其為邪為正,總在化與不化耳。

 

水不能化,因氣之虛,豈非陰中無陽乎?

 

此水腫之病,所以多屬陽虛也。

 

然水主於腎,氣主於肺,水漬於下,而氣竭於上,所以下為腫滿,上為喘急,標本俱病,危斯亟矣,此當速救本源,庶保萬一,倘以虛喘作實邪,而猶然泄肺,無不敗矣。

 

4.少年縱酒無節,多成水鼓。

 

蓋酒為水穀之液,血亦水穀之液,酒入中焦,必求同類,故直走血分。

 

經曰:飲酒者,衛氣先行皮膚,先充絡脈,此之謂也。

 

然血者神氣也,血屬陰而性和,酒者淫氣也,酒屬陽而性悍,凡酒入血分,血欲靜而酒動之,血欲藏而酒逐之,故飲酒者身面皆赤,此入血之徵,亦散血之徵也。

 

擾亂一番,而血氣能無耗損者,未之有也。

 

第年當少壯,則旋耗旋生,固無所覺,及乎血氣漸衰,則所生不償所耗,而且積傷并至,病斯見矣。

 

故或致血不養筋,則為中風;或致傷脾,則為痰飲,瀉痢;或濕熱上浮,則為喘,汗,鼻淵;或流於筋骨,則為瘈瘲,疼痛;或致動血傷精,則為勞損,吐;或致傷肌腐肉,則為爛瘡,痔漏;其有積漸日久而成水鼓者,則尤多也。

 

蓋酒性本濕,壯者氣行則已,酒即血也;怯者著而成病,酒即水也,不惟酒為水,而血氣既衰,亦皆隨酒而悉為水矣。

 

所以凡治水鼓者,必當以血氣為主,而養陰利濕,是誠善矣。

 

然奈無知少年,初不知畏,而惟酒是耽,此其浸漬已非一日,致令血氣天真敗極至此,又豈能以旦夕挽回者哉?

 

故於諸鼓之中,則尤以酒鼓為最危難治之證。

 

嘗有一杜康之徒,不信余說,云:公為此言,其亦過矣,茲見有某人者,以酒為生,自朝繼暮,今年已若干,未聞其病,豈酒果傷人者耶?

 

是不知若人者,惟千百中之一二,而天稟之特出者也。

 

不然,何善飲者如此其多,而壽於飲者僅見其人,則其他之困於此者,從何知矣,使不有斯人之稟,而有斯人之嗜,吾恐其不免於斯矣。

評分

參與人數 1金幣 +5 學習 +5 收起 理由
文昌 感謝發帖!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5-2-25 13:40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