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許的愛】
文/Emerald
Janet一直是個很獨立的女性,外表亮麗的她,身邊不乏有許多追求者,但是卻始終得不到他的青睞,原本大家都紛紛幫她作媒,但是她總是以不婚為由拒絕了所有的邀約。
日前,看到她悶悶不樂,於是邀約她去喝喝下午茶。在慵懶的午後時光,看見許多爸媽帶著孩子外出玩耍,原本要帶她出來散心,沒想到,她卻潸然淚下說出:「其實前幾天,我遇見了前男友。我一直沒有踏入婚姻,就是因為我一直都還愛著他。我想,除了他,大概沒有別人會比他更懂我的了。」
我說:「那就勇敢追求自己的真愛啊!」
她又哭又笑的回答:「他已經結婚了,而且有兩個小孩。這段感情我們走了好久,在一起的時光,我們很少吵架,我們都是很隨性的人,更不會無理取鬧的鬧脾氣,我以為我們是最適合不過的兩個人,在這過程中,他也曾向我求婚,但我說,結婚的條件是我不生小孩,可是他偏偏很愛小孩。
當初分手我們都很理性,既然他要小孩,而我不想生,兩人又都很堅持,繼續走下去也不會有結果,所以我決定分手。
分手當天我們都很理性,一起度過最後的夜晚,然後約定從今不再連絡,這個人就從此消失在我的人生中。
雖然我知道我不會後悔,只是那天在街道上看見他們全家和樂融融的景象,他那種好爸爸的模樣,我忍不住懷疑了自己的決定。
過了幾天,我收到他的e-mail,當天他其實也看到我,只是他老婆在身邊,不方便與我打招呼,但他對我還是相當思念,雖然他的家庭很幸福,也是他想要的家庭生活,但他總覺得少了些什麼。
他的這番話,讓我難以平靜……」
我趕緊消毒地說:「不管他覺得缺少了什麼,也不過是你們過往在一起時的美好,但那都是『曾經』,你們都必須為自己的選擇做負責,每份選擇都有『得』和『失』,不用太在意他的言詞,你應該開創屬於自己的幸福,而他已經有一個幸福的家庭。」
她點點頭並大笑:「這是一份不容許的愛,只是依稀勾起了我的回憶,我的個性也實在不適合當『小三』。」我相信理智又美麗的Janet會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
此文摘自~自由時報
引用:http://tw.myblog.yahoo.com/jw!1uH4_mGeGVpB8tysx6HLbQ--/article?mid=20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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