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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男上錯車 少女驚嚇控性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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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9 07:57: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酒醉男上錯車 少女驚嚇控性騷

 

中央社╱中央社 2011-12-04 11:42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4日電)新北市李姓男子與朋友聚餐喝到爛醉,離去時迷迷糊糊上錯車,先壓在正在車內熟睡的少女身上,還猛推少女臀部,遭控性騷擾。

 

板橋地檢署日前依罪嫌不足,將李不起訴。

 

檢方不起訴處分書指出,26歲的李男今年1月間和友人聚餐喝酒後,尿遁到附近加油站如廁,卻因不勝酒力倒在廁所昏睡,友人抬不動李男就先行離去;

 

不久,李男昏沉沉地起身想搭友人車離去,卻不小心上錯車,誤闖一名搭載2名女兒的婦人車內。

 

當時,婦人年約16歲的小女兒橫躺在後座呼呼大睡,李男上車時先不慎壓在少女身上,又誤認她是友人,猛推少女臀部企圖騰出空位,少女驚醒大聲尖叫,將李男趕下車,李男仍不死心,又衝到副駕駛座試圖上車,但「不得其門而入」,最後悻悻然地又躲回廁所;少女被李男舉動嚇壞,報警指控李男性騷擾。

 

檢方偵辦時,李男直說當時真的喝到爛醉、意識不清,一心只想盡快搭友人車離去,想不到認錯車,為車主帶來困擾,還冒犯到少女,「實在是很抱歉」;

 

加油站員工及婦人的大女兒也證稱,李男看起來昏茫茫、走路還搖搖晃晃。

 

檢察官據監視器畫面、證人證詞,認為李男當時確因酒醉致喪失判斷能力,雖然在車內推擠少女的舉動害少女受驚,行為確有不當,但難認有性騷擾的意圖,且李男若想性騷擾,犯後即趁亂逃逸,不會還滯留於廁所而遭警逮捕,因此依罪嫌不足,將李男不起訴處分。1001204。

 

引用:http://n.yam.com/cna/society/201112/20111204766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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