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性侵3歲女逼兒揹黑鍋 判18年入監前夕輕生】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父親因對年僅3歲的女兒伸出狼爪,還將罪行推給11歲的兒子,或是在幼稚園的男同學,最後被高等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18年,沒想到這名狼父12日早上,被發現已經在住處燒炭輕生。
法院調查發現,狼父陳姓男子原本是名貨車司機,自2008年起便開始性侵年僅3歲、就讀幼稚園的女兒,不顧女兒哭喊「痛」、「不要」等,甚至還威脅她說「不可以告訴媽媽」、「如果媽媽問,要說『壞人是哥哥』或幼稚園同學」。
陳妻在幫女兒洗澡時,多次發現女兒下體紅腫還出血,詢問女兒發生何事?
她因畏懼父親只好謊稱是哥哥所為。
陳妻聽後感到質疑,陳男為了脫罪,便對11歲的兒子狂毆出氣,甚至還把椅子打斷,兒子最後被迫承認性侵妹妹,一度被社福機構輔導,有一陣子未與妹妹同住,但陳妻仍還是發現女兒下體紅腫的情況,追問之下女童改稱是幼稚園同學所為,陳妻提告但因檢方查無實據而結案。
2010年陳妻再度發現女兒下體紅腫,3度追問女兒並說:「不要怕,媽媽會保護妳」,女兒才坦承是父親性侵,並說出「我怕爸爸」、「壞人是爸爸」等語,哥哥也對母親求救,她才憤而對丈夫提告,帶著兒女離家。
高等法院審理後,儘管年幼的女童無法說出遭性侵的日期,只能確認遭父親性侵5次,最後陳男被高等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18年,兒女監護權也全歸陳妻。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沒想到12日早上、在入監服刑前夕,陳男的母親想找他吃頓飯,關心他的狀況,到住處找人卻發現陳男已經死亡多時,床的旁邊放著炭盆與遺書,遺書中寫著對前妻的不滿,除了控訴性侵女兒是遭前妻陷害,也表達對兒女的關愛。
警方勘驗現場排除遭外力入侵的可能,而且根據遺書內容,還要調查死者是畏罪自殺還是以死明志,不過檢方表示,因調查證據指出陳男涉嫌重大,所以起訴他並無問題。
引用:http://n.yam.com/nownews/society/20141112/201411126805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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