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前妻有新歡 離婚2個月殺了她】
持園藝刀連刺4刀
〔自由時報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43歲男子黃宗繼不滿38歲楊姓前妻才剛離婚2個多月就另結新歡,昨晨前往她工作的遊藝場外堵人,見她下班走到停車場,持園藝刀朝楊女前胸及後背共刺4刀,其中前胸1刀深及肺臟,送醫不治;黃嫌事後雖主動投案,警方仍依殺人罪嫌將他法辦。
黃嫌犯案後騎機車離開,警方經由路人指引,看到騎機車的黃嫌,立刻驅車追捕,黃嫌隨後騎車至高市苓雅分局成功派出所,對員警說:「我殺人了!」隨即交出凶刀,然後在員警監控下進入派出所,黃嫌見戒護區欄杆上有一副手銬,主動將左手腕靠在手銬內緣,以右手銬住左手,警員見狀為他打開該手銬,再以另副手銬銬住黃嫌雙手。
所長吳進樹強調,從員警記下車牌號碼、追逐到收取凶刀,黃嫌的行蹤已被掌控,不能稱為「自首」,只能勉強說是「投案」。
警方表示,擔任工地主任的黃嫌,因婆媳問題常與楊女爭吵,2人2年半前分居,今年8月初協議離婚,1對子女由男方撫養。最近黃嫌看到楊女經常接聽不明男子的電話,懷疑她另結新歡,他認為才剛離婚,為了孩子不該如此,不久前曾多次到楊女家守候,但雙方沒接觸。
昨晨零時30分,黃嫌酒後在遊藝場外等楊女下班,然後到機車停車場對楊女說:「我們到旁邊談一下。」先質問楊女為何很少看孩子,楊女回稱工作很忙。
黃嫌接著質疑楊女才剛離婚,不該另結新歡,但楊女回答得模糊,黃嫌氣得拿出小刀刺她前胸2刀、腹部1刀及後背1刀,送醫不治。
檢警相驗發現,楊女因前胸其中1刀傷及肺臟而致命,10多名楊女家屬及同事得知,義憤填膺欲衝進派出所毆打黃嫌,被警方擋下,最後將黃嫌依殺人罪嫌法辦,至於凶刀是黃嫌本月初於百貨行購買,是否預謀犯案,警方將深入查證。
引用:http://n.yam.com/tlt/society/20141027/20141027642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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