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疫病篇】
此疫邪之越於三陽者,得病六七日,惡風寒而脈浮弱,非表虛也。
手足溫而脈遲,非裡寒也。
合之為疫邪內伏不潰之證,醫者重於疏裡,乃二三下之,不能食,小便難,不無傷中。
而脅下滿痛,少陽也。
面目及身黃,陽明也。
頸項強,太陽也。
邪已越於三陽,斯時但於清解熱毒劑中,按經據證,略加引經達表之藥足矣。
若拘於脅痛為少陽,與柴胡湯,參、甘、薑、棗錮蔽。
疫邪,必下重作利也。
若先渴後嘔,為水飲內停,非少陽喜嘔,柴胡湯必不可與,食穀者,噦,亦屬邪蔽使然,非內寒也。
末句之義,似有脫簡。
太陽病未解,脈陰陽俱停,先必振栗汗出而解。
但陽脈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陰脈微者,下之而解。
若欲下之,宜調胃承氣湯。
此疫邪之越於太陽者,太陽病不解,系疫邪浮越,非太陽經病也。
停,勻也。
脈陰陽俱停,是尺寸、浮、沉、遲、速、大、小同等也。
其正氣有權,足以化邪,故從汗解。
振栗者,戰汗也。
脈微,謂邪氣衰也。
陽邪先退,先從汗解。
陰邪先退,先從下解。
汗法不一,而下法宜調胃承氣,以疫邪雖熱,不必盡實也。
太陽病,下之而不愈,因復發汗,以此表裡俱虛,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
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
得裡未和,然後下之。
此言疫邪傳表,先下後汗之誤。
疫邪達表,當從汗解,乃拘於疏裡而先下之,徒虛其裡,故不愈。
因復發汗,是又虛其表,故汗出而作冒也。
必俟表氣已和,再和裡氣。
疫證汗後,往往有宜下者,有下後必汗出而始解者,總由邪氣分傳,而無一定之治法也。
太陽病下之,其脈促,不結胸者,此為欲解也。
脈浮者,必結胸也;脈緊者,必咽痛;脈弦者,必兩脅拘急;脈細數者,頭痛未止;脈沉緊者,必欲嘔;脈沉滑者,協熱利;脈浮滑者,必下血。
此言疫邪誤下之變。
治疫雖宜疏裡,但既越於太陽,自當從表,一誤下之,其變有不可勝言者。
促,為陽盛,下之必致結胸;不結者,陽邪外散也,為欲解。
浮為在表,下之則內陷為結胸;緊,為邪實,下之則邪上浮為咽痛;弦者,挾風,下之則引風入肝,故兩脅拘急;細數者,熱鬱於內也,下之則邪火上衝,故頭痛未止;沉緊,多飲,下之必動其飲,故欲嘔;沉滑者,熱為濕滯也,下之則濕熱下流,故協熱利;浮滑者,熱盛於表也,下之則熱邪內攻,故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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