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九十七法一百一十三方辨論】
初入陽明而設。舍麻黃桂枝。則風寒不辨。入柴胡芍藥。則經絡無分。又加石膏末一錢為槌法。邪尚在表。豈可即用石膏。況又止一錢。真如兒戲矣。
白虎湯改為如神白虎湯。如神二字。已屬陋語。況不分虛實。概加人參五味麥冬等收補之品。殊失仲景白虎湯及白虎加人參湯之義。又加淡竹葉為槌法。氣味輕薄。其可謂之殺車槌耶。桃仁承氣湯改為桃仁承氣對子。增入柴胡白芍枳實。且白芍為斂陰止血之藥。則蓄血之治安在。更以蘇木汁三匙為槌法。
豈以三匙之蘇木汁。偏能破血而專力於此耶。四逆湯改為回陽救急湯。既云回陽救急。又增入補滯收斂之人參白朮五味半夏茯苓。臨服又加麝香三厘。不知無陽之證。最不宜於發泄。用此香竄走竅之物。殊非正道。全不虞其耗散真氣耶。又治汗後大虛頭眩。振振欲擗地。肉 筋惕之衛虛亡陽證。不用仲景論中之真武湯。而以生熟地人參白朮黃 芍藥當歸茯苓甘草陳皮肉桂等甘緩膩膈之品以治之。又加糯米一撮為槌法。濁亂黏滯。不幾氣血兼補之十全大補湯矣。
直是不知醫者之妄作耳。其可為天下法乎。又以大小承氣調胃承氣及大柴胡湯改為六一順氣湯。即以大柴胡湯去半夏加芒硝為之。是無表裡輕重之分。大失仲景立法之制矣。
入鐵鏽水三匙為槌法。而云千金不傳之秘。非吾子孫。焉肯泄露。如此家秘。而又刊行於世。其設辭也。
不亦陋乎。其於陰陽易之燒 散。仲景原只取婦人男子中 近隱處剪下燒灰。以水和服方寸匕。並無他藥。王海藏云。脈在厥陰。當以當歸四逆湯下燒 散。在少陰當以通脈四逆湯下之。在太陰當以理中湯同下。所用之藥。各隨其經。而效自速也。
不然。則陰腫或縮。少腹絞痛。手足蜷。脈絕而死矣。
其後人之青竹茹湯及 鼠糞湯。恐未必能合仲景原文中之諸陰證也。
而節庵之治陰陽易。則以人參知母竹青。如卵縮腹痛。倍加黃連甘草滑石生地韭根柴胡犀角。然後反加燒 襠末為己之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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