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金錢的法則】
基本上,一個人必須嗅覺靈敏,能比別人先嗅到時代的味道,才能夠創造財富。
但弔詭的是,只要你能對自己有足夠認識,且發揮自己的才能,那麼這份才能往往很自然就會出現,並為社會所接納。
若只是一窩蜂去追逐賺錢行業,反而成功機率較小。
所以,真正創造金錢的法則是:
一、當下改變自己的信念,相信「我是富足的,宇宙會賜給我所需要的事物。」
二、不論是否有錢,每天都要讓自己活得開心,相信自己的生命會一天比一天富足。
這兩項原則運用了認知行為治療的精神,當一個人在認知上產生改變時,便會採取符合這個認知的行為。
一個人告訴自己「我是富足的」,並非昧於現況的自欺,而是奠基於認識現狀而相信自己值得擁有金錢。
既然相信自己是個富足的人,那麼對於其他人就可能會較慷慨,願意多付出一些;
而慷慨的行為,也讓別人投射給你富足的形象。
我們應相信,凡是付出給別人的那部份,終究會從宇宙的豐富中得到更盈滿的回報。
從內心感覺富足,外在才會隨之而豐富
問:如何從心靈富足導引到外在金錢的富足?
答:所謂的富裕是先讓內心變得富足,進而產生呈現於外的行為和心態,這代表我門對錢抱持正面想法,把它視為能助人成長的能量。
一個人不論是否有錢,或是處於何種環境,都要能感到安心自在,了解自身存在的價值。
生命中的每個實相都是人自己創造出來的。
若我們創造的信念是:「我願意與他人分享生命的豐富和財富,因此週遭的人也都希望我富有成功。」
那麼,不但宇宙會接受到這樣正面的訊息,我們的行為跟著做同步的調整,內心自然也充滿對這世界和人類的信任與感恩之情。
當我們向宇宙傳送這份利益眾生的心願時,心靈不僅無比的豐富,同時也得以轉化與昇華,那麼,靈性且富裕的生活是指日可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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