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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1歲酒女過夜 水果大王被判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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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9-1 06:52:5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包11歲酒女過夜 水果大王被判3年半

 

在高雄有「水果大王」稱號的賴姓貿易商,日前到酒店消費後,將一名酒女帶出場,並送10萬元的名牌包,跟對方發生性關係,沒想到這名酒女居然才11歲,而且還家境優渥,事後被家長發現後,一狀告上法院,賴姓貿易商因此吃上官司,雖然他在法庭上強調不知道對方未成年,仍被判刑3年半定讞。


水果商員工:「他會進來,可是最近都在外面忙。」記者:「可以幫我們連絡一下嗎?」水果商員工:「可能沒有辦法呀。」


明明是上班時間,不過這間水果貿易行,卻急忙要關閉鐵門,因為賴姓總經理,居然涉嫌跟一名年僅11歲的酒女發生性行為,遭判刑3年半。水果商員工:「總經理私事我們不清楚,很抱歉,請不要為難我。」


TVBS記者何宜信:「11酒女上班的酒店就在這棟大樓,雖然已經換人經營,不過看得出來隱密性相當高,因此有許多地方人士會來這裡消費。」


賴姓總經理99年7月,就是在這間酒店,認識這名11歲的酒女,他在法庭上供稱,這間酒店不算低級酒店,才會誤認對方已經成年,加上當時送她包包,是要追求,而不是只為了發生性關係,幫自己脫罪。


承辦員警:「表面上真的很難判定啦,外表就是說還滿成熟的啦。」


11歲的酒女,據警方了解家境優渥,只因為家人疏於管教,就蹺家到酒店上班,不過法官認為,她雖然155公分身材玲瓏有緻,卻說話稚氣未脫,加上賴姓總經理,在商場縱橫多難閱歷豐富,應該不會分辨不出來,因此仍將他判刑3年半定讞。

 

引用:http://video.n.yam.com/20130820696249/包11歲酒女過夜%20水果大王被判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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