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六女陪酒坐檯 酒客買名牌包誘一夜情觸法】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現年15歲的少女,家境優渥生活不虞匱乏,並且發育甚早,3年前就讀小六時,就有155公分、32C的好身材。她因好奇和找尋刺激,竟瞞著家人在酒店坐檯。
一名酒客意圖和她發生性關係,買了價值10多萬的名牌包送她,家人發現後提告。男子辯稱不知對方未成年,但法官不採信判他3年6月徒刑。
該名15歲、花名「妮可」的少女,就讀小六時就擁有32C的好身材,她在99年暑假期間,瞞著家人到高雄市苓雅區一間酒店坐檯陪酒。根據《聯合報》報導,一名任職於某國際貿易公司擔任高階幹部的52歲賴姓男子,當時到酒店消費時看上妮可,隨即將她帶出場,並花了10萬8千元買香奈兒名牌包贈送對方。
賴男幾天後將少女帶回住處發生關係,直到同年9月,父母發現少女皮包中有保險套,但她隨即離家出走,家人報警請求協尋。少女表示,當時因不知如何退還包包給賴男,才同意和對方發生性關係,但賴男否認發生過關係,並辯稱自己不知對方未成年,買包包送她只是想追求對方。
法院一審依妨害性自主判賴男3年6月徒刑,他不服再提上訴,並舉「童顏媽媽」為例,聲稱許多已成年女性,外貌猶如學生一般,並強調自己曾問對方年齡,對方誆稱已年滿18歲,不能全怪罪於他。
但法院認為少女即便化妝打扮,說話仍帶有稚氣、天真,以賴男社會閱歷豐富經驗,不可能分辨不出對方仍未成年,且買包包的舉動就是為了性交易,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引用:http://n.yam.com/nownews/society/20130527/20130527512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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