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二二八事件】 1947年2月28日爆發並蔓延全臺的衝突流血事件。
1947年2月27日傍晚,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專賣局緝私員傅學通、葉得根等6人與4名警察,在臺北市太平町(今延平北路)天馬茶房附近查緝私煙,沒收林江邁的私煙與現款,林婦跪求反遭槍柄擊傷,引起附近民眾圍觀喊打,緝私員分頭逃竄,傅學通在永樂町(今大同區)開槍示警,擊中圍觀民眾陳文溪後逃離,憤怒的群眾燒燬專賣局卡車洩憤,包圍警察局要求懲凶未果。
28日臺北部分市民罷工、罷市,遊行向專賣局抗議,下午湧向行政長官公署請願,公署二樓衛兵開槍掃射,死傷多人,群眾怒火迸發,不可收拾,衝突情勢迅速蔓延,成為全島性的反抗行動。
二二八事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民政府接收臺灣1年4個月以來,民間積怨的總爆發。
政治上,行政長官公署被臺灣人稱為「新總督府」,外省人士分佔政府職位,大多數本省菁英被排拒在外。
經濟上,國民政府大規模接收日人財產,行政長官公署並採取統制政策,設立貿易局與專賣局嚴密控制各項物資,但因官吏貪污腐敗、走私橫行,國共內戰造成臺灣物資外流,導致嚴重的物價飛漲與經濟危機。
文化上,行政長官公署部分人士指責臺灣人被日本「奴化」,強力要求「中國化」,臺灣民眾則對官員的營私舞弊、軍隊的紀律敗壞強烈不滿。
1946年12月,美國駐臺北領事館的臺灣情勢報告中預測臺灣隨時可能發生動亂。
3月1日,臺籍菁英成立「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2日擴大組成「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作為官民溝通的機構,並整合民間意見。
行政長官陳儀對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的意見均表接受,派民政處長周一鶚等5位官員與會,並要求各縣市組成分會,提出改革建議。
但另方面,陳儀加緊向國民政府請求援兵,5日接獲主席蔣中正電文同意派兵後,乃轉而指控事件係共產黨鼓動、尋求獨立的叛亂行為。
7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提出32條大綱要求政治改革、高度自治,陳儀斷然拒絕。
8日深夜,國民政府援軍自基隆登陸,向臺北進攻,9日清晨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宣佈臺北市戒嚴,整編21師抵臺展開鎮壓行動。
10日陳儀宣佈全省戒嚴,並下令解散二二八處理委員會等非法團體。
國民政府軍隊未遭遇強勁抵抗即控制局面,18日全臺秩序恢復,武力「綏靖」工作完成。
21日展開「清鄉計劃」,以告密連坐手段追查逃匿分子。
29日發佈「自新辦法」,要求民眾自首。
5月15日臺灣省政府改組,魏道明出任省主席,16日解除戒嚴與清鄉。
在武力鎮壓與清鄉行動中,臺灣民眾死傷慘烈,菁英分子幾被清除殆盡。
北部菁英多遭逮捕後失蹤,南部菁英則被槍決示眾。
事件的死亡人數,各種估計從數千到十幾萬不一,1992年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推估在1萬8,000至2萬8,000人。
二二八事件造成臺灣社會戰慄噤聲,但也成為日後族群衝突對立的重要因素之一,更被認為是戰後臺灣獨立運動的起點。
1990年代,社會各界為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家屬平反的呼聲漸受重視;
1995年2月,李登輝總統代表政府向受難者家屬公開道歉,10月,行政院成立「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受理補償事宜。
民進黨政府於2008年2月28日宣布設立「二二八國家紀念館」,但其組織條例、預算仍需待國民黨席次佔多數的立法院通過後,方能真正開始運作。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8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