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張達京】 廣東大埔縣黃塘人,行二。
其祖武舉出身,對子弟傳以防身拳術,並由父親授以藥草祕方。
張氏隻身渡臺,自鹿港登陸,先落足彰化平原一帶,後至大甲溪北與岸裡舊社(今臺中縣(註1)后里鄉(註2)境)人交易,和其土官阿莫(又稱阿穆、阿睦)過從甚密。
18世紀初,社人突遭瘟疫侵襲,張氏以草藥替社人醫病,治癒多人。
社人感激之餘,乃與之結親(相傳妻以六女子),其中之一為土官阿莫之女,後人因稱「番駙馬」。
1725年清廷鑑於需有幹才教化岸裡「歸化番」,遂以張氏「熟諳番情,精通番語」,且有「撫綏招徠」之功,被任為岸裡社第一任通事。
不僅負起教導岸裡社群「飲食起居,習尚禮義倫理」的責任,並採取「以夷制夷」之制,說服岸裡社總頭目助官平「亂」,出戰各部落,並平定漢人抗清事件。
此外,張氏並以其特殊身分為己廣置田產,招佃開墾,雍正年間,張氏「公親兼事主」以張振萬之名,與六館業戶等閩粵漢人,主要以「割地換水」的方式取得廣大田產。
即漢人集中資金、提供技術開築水圳,灌溉諸社廣大旱埔;
諸社則割讓部分社地給漢人作為報酬。
18世紀末,張氏等人所開P霧a圳的灌溉面積已達3000餘甲,然而諸社所擁有的土地僅餘該圳所屬上游地區(今豐原市(註3)、潭子及神岡二鄉部分土地)。
張氏後因行為不正(包括越界開墾、侵墾土著地等)為清廷驅逐回籍,死在原鄉。
今臺中縣(註1)神岡鄉(註4)社口古廟萬興宮供祀有張氏長生祿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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