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砍砸器】 砍砸器,是一個用來指稱舊石器時代某種特殊石核器的考古學專有名詞。
所謂的砍砸器,主要是以圓卵狀或扁平的礫石作為材料。
器物型制一般而言頗為規則,一端多未經加工、保持著原來的圓潤石皮外表,另一端則因為人為的敲擊,原本的石皮隨著敲落的石片而不見,致使器表出現幾個打擊面和數道起伏連接的銳利邊緣。
人們手執未加工的一端,可以利用器物的銳利刃邊或尖端,進行一些砍切、劈打的動作。
砍砸器作為舊石器時代的器物,研究者一般相信其具有多方面的功能,譬如屠宰動物、敲擊骨頭或貝殼,或是作為武器之用。
砍砸器一詞,由美國學者H.L.Movius在1940年代所提出。
Movius認為在亞洲東部及南部,分布著一個自舊石器時代早期以來即盛行的「砍砸器文化傳統」。
這個傳統與西方Acheulean手斧文化傳統,相互之間獨立平行發展。
手斧典型特徵是為雙刃(biface)且器物兩面均經過修整,砍砸器則是單刃(uniface)且大多不經過二次修整。
砍砸器作為一種亞洲東部及南部佔極大數量優勢的舊石器時代石核器,研究者相信其為舊石器時代文化地區性各自發展的重要證據。
而在台灣,長濱文化作為一個舊石器時代晚期的文化,宋文薰先生認為其所出現的偏鋒砍器,毫無疑問地是屬於Movius所提出的砍砸器傳統。
另外,恆春半島的各史前遺址與芝山岩遺址等,也都有出土與長濱文化之偏鋒砍器相同的砍砸器。
砍砸器依照其刃邊所在的位置,可以細分成偏鋒砍器(Choppertool)和中鋒砍器(ChoppingTool)兩種。
所謂偏鋒砍器,是只經單面打剝形成其刃邊,刃的一邊為打擊面、另一邊則是原石皮,故其鋒刃會只在器物的一側;
而中鋒砍器,則是較繁複地經過兩面打剝修出刃邊,刃的兩邊都是打擊面,所以其鋒刃的位置會較為中央。
砍砸器的形制具有一定之標準,可見當時的製作石器技術可以說已經發展相當純熟。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33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