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天梁 於 2012-6-27 22:49 編輯
【康熙字典●雖】
【戌集中】【隹字部】
〔古文〕□【唐韻】息遺切【集韻】【韻會】宣隹切,□音綏。
【說文】似蜥蜴而大。
从虫唯聲。
又【玉篇】詞兩設也。
【廣韻】助語也。
【集韻】不定也。
况辭也。
【爾雅·釋訓】每有,雖也。
【註】詩曰:
每有良朋,辭之雖也。
【禮·少儀】雖請退可也。
【疏】雖,假令也。
當此时假令請退則可也。
又【玉篇】推也。
又與唯通。
《禮記·表記》唯天子受命於天。
註:
唯當爲雖。
又《荀子·性恶篇》今以仁義法正爲固無可知可有之理耶,然則唯禹不知仁義法正,不能仁義法正也。
楊僦註:
唯,讀爲雖。
考證:
〔【註】小雅棠棣曰,每有良朋〕謹照原文小雅棠棣曰改詩曰。
〔【吳語】吾雖之不能,去之不忍。〕
謹按原文作須不作雖。
謹節去吳語以下十一字,而於上文少儀疏雖假令也下,照原文增當此时假令請退則可也二句。
〔又獸名。 【于逖聞奇錄】傅宏業宰天台縣,有人獵得一獸,形如豕,仰鼻,長尾有岐,謂之怪。 宏業識之曰,其名雖,非怪也。 雨則縣于樹,以尾塞其鼻。 驗之,果然。 【註】雖,以醉反。〕
謹按仰鼻長尾乃爾雅所謂蜼非雖也。
聞奇錄誤刻为雖不可從。
今省此段謹改爲又與唯通。
禮記表記唯天子受命於天。
註唯當爲雖。
又荀子性恶篇今以仁義法正爲固無可知可有之理耶,然則唯禹不知仁義法正不能仁義法正也。
楊僦註唯讀爲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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