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農學●臺灣地下水】 地下水,乃降水至地面後經由土壤滲透、岩層裂隙、節理、陷穴或溶口等處進入地下,積存於地層中。
地下水在地下之分布主要受地質特性所控制。
臺灣地質區域性差異頗為明顯。
一般言之,中央山脈岩層古老而複雜,以片岩、片麻岩、結晶石灰岩,變質輝綠岩及黏板岩為主,岩層孔隙甚少,緻密不易透水,地下水含量甚少,山間盆地及谷地,因地勢低窪,砂礫層範圍廣大而且深厚,故地下水蓄積甚豐。
海岸臺地乃第四紀洪積統後期,石礫及泥沙自高地沖積至低地所形成之礫石臺地,礫石層厚約二十至四十公尺,上覆數公尺厚之淋餘紅壤,地下水面甚深。
沿海平原均成於第四紀沖積時代,目前仍在擴展中,沖積層厚度自數十公尺至千餘公尺不等,地下水蘊藏豐富。
基隆大屯火山區之火山岩石,組織細密,不易儲水,但其裂隙氣孔等處,可容納相當豐富之水量。
臺灣地下水之地理分布,依美籍專家貝爾氏(G.E.Bell)研究分析,共分為下列九區:一、臺北盆地,二、桃園臺地,三、新竹平原(含苗栗沿海),四、臺中盆地,五、濁水溪沖積扇,六、嘉南平原,七、屏東平原,八、宜蘭平原,九、花東縱谷平原。
總面績約為九千五百二十平方公里,年安全出水量約為二十九億五千一百萬立方公尺。
(見圖1)地下水蘊藏且以濁水溪沖積扇及屏東平原最多,臺北盆地、宜蘭平原、花東縱谷次之,桃園臺地、新竹平原及臺中盆地又次之,嘉南平原最少。
臺灣地下水之開發方式,通常有竹井、淺井及深井三種。
民間私自開鑿者多為竹井、淺井,其水井數量難以計算。
深井之開鑿,日人曾在嘉南平原試鑿,但成效不佳。
大規模開發地下水,當以民國三十九年臺灣糖業公司委託美國莊士敦(JohnstonInternational)公司開鑿之深井工程為發韌。
四十七年政府成立地下水工程處,負責臺灣地下水資源之勘測規畫及工程實施等事宜,才積極展開地下水開發工作。
地下水開發必將引起鄰近地區之地形及水文環境改變,故政府每年均定期觀測地下水位變化。
民國六十九年全省地下水位觀測井共有三百零三口,其分布如右圖所示。
(見圖2)地下水之利用包括灌溉、工業用水、飲用水及公共給水等目的,其中用於灌溉者最多,約占百分之六十六,工業用水占百分之十八,飲用水占百分之十四,公共給水占百分之二。
就水質言,濁水溪沖積扇、屏東平原、臺北盆地、宜蘭平原各區水質均甚佳,適於供各種用途,但嘉南沿海之布袋鎮、義竹鄉、北門鄉、學甲鄉、下營鄉及安定鄉一帶,井水含有砷毒,不宜飲用。
(鄧天德)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91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