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工學●電動車】 近年來由於石油危機及空氣污染等嚴重問題,電動車之發展,深為世界各國所重視。
臺灣由於地狹人稠,氣候溫和,夜間電力利用率及石油發電比率較低等有利因素,對電動車之發展特別適合。
民國六十三年在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徐賢修之創辦,與工業技術學院院長毛高文之積極推動下,由清華大學先後研製完成清華一號及二號電動車,試驗其動力系統適用性,以及取得設計的數據。
六十四年十二月六日,在國科會召集有關單位成立電動車推動發展委員會,訂定工作綱要,並於六十五年報院核定,洽交通部及省政府就六十六年有關預算內審酌試辦,清華大學為考驗設計性能改進缺失,於六十七年與唐榮公司合作完成清華三號及四號電動車,交付郵電兩局試用,並蒐集試驗資料。
六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電動車推動發展委員會決議,電動車之研究發展與生產工作應予明確畫分,清華大學專司研究發展工作,唐榮公司接辦生產工作。
郵電兩局仍在國科會協商下,繼續承購試用唐榮公司生產之電動車。
國科會為求電動車進一步發展,經旅美學人汪積昌推薦,聘請美國車輛設計顧問公司(DlmaTransportationlNC.)來臺,對我電動車工業作一徹底可行性調查研究,並提出具體可行建議。
經濟部、交通部,及國科會三主管部會,於七十年四月根據建議聯函將電動車發展專案計畫,報奉行政院原則同意。
唐榮公司總經理柴之棣遵照行政院之電動車發展專案計畫中所指示,編組一直屬公司一般附屬單位,定名唐榮公司電動車工廠籌建處,執行此項任務,並延聘清華大學電動車專家黃光治到廠主持,從事制度建立、人才培養及工作規畫,配合行政院專案計畫,擬具電動車工廠籌設具體方案與投資計畫,報省府、國科會及經濟部核議。
計畫內容第一期:為期一年,自民國六十九年四月一日至七十年六月三十日,建立機械製造工廠及試驗大樓,生產較具體之電動國民車一百二十輛。
第二期:為期二年,自七十年七月一日至七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建立每年生產國民車、公用車及廠區搬運車之能力五千輛。
第三期:籌建完成,七十二年七月一日以後,全部自行沖製車體及各項配件,成為獨立之電動車工廠,建立每年生產全新小客車、公用車及廠區搬運車之能力二萬輛。
未來運輸之趨勢,由於能源限制,短距離之運輸則以電動車為最適宜,為避免汽油、柴油車對都市之空氣污染,今後在都市內將以電動車逐步取代汽車。
另外,在工業園區、廠房、公園、地下街、機場等地區,電動車之使用,則更具必要性。
(柴之棣)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8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