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圖書出版●圖書分類】 圖書一詞,實未可僅限於書冊形式者,凡供傳布知識之媒體,諸如視聽資料、縮影資料乃至三度空間之實物等,固當視作圖書,故本文所述圖書分類,應適用於各種不同媒體。
一、圖書分類的意義:圖書館的一個主要目標,在導引每一位讀者或學生,儘可能直接獲得所需要的資料,而達到書盡其用的境地。
為了促進此一宗旨的達成,幾乎各類型的圖書館都感覺到必須借助於書籍與其他資料的主題控制。
此無他,即是圖書分類,或謂主題的系統排列。
二、圖書分類的功用:(一)對於讀者方面:讀者欲讀某書,於該書之內容,必有粗略的印象,當可於圖書館所編製的分類目錄中,查及該書﹔即或讀者心目中並無特定的某冊圖書,因圖書館已將性質相同書籍歸置一處,讀者常可藉此查及適用而不知曉的書,以收互相發明的效果。
(二)對於編目方面:編目乃是書籍的書目記述,分別著錄其書名、著者、版本、稽核等事項,並個別編製目錄片,以便讀者就之從事多方面的檢索;
以是,分類不編目,圖書館雖可依次排架,但如讀者不諳該書類歸,而又缺少各種可供檢索之目片,則分類將失去作用;
編目不分類,目錄次序亦無法建立,故圖書之編目,固當分為記述編目與主題編目,以收相得益彰之效。
(三)對於典藏方面:圖書的排架、檢取和歸還,都有賴簡明的分類標記,若分類的門類不明,標記不清楚,必致典藏工作混亂,終至影響圖書館的管理。
(四)對於出納方面:圖書經過分類以後,每書有其標記,館中即可據此標記,排列出借記錄,以示某書是否借出,某類出借若干,某類最為讀者所喜愛,一覽便知,因之圖書分類非但便利出納工作,而且可供選購圖書的參考。
三、圖書分類的原理:分類就是分別異同,俾確定各種事務的領域。
凡性質相同者歸在一處,相異者予以分置,亦即荀子所說:「同其所同,異其所異」。
分類的目的,在便於辨識與記憶事務的特質,赫胥黎說:「我人之所以將事務分類者,所以分其異,類其同,以求區別事務,而便於辨識記憶也。」
所以在分別異同之後,我們還須將同類中的組織分子,按類似的等級排列起來,成為一個系統的集團,達到屬次分明的境界,務使類與類之間互不相掩,不致混淆不清。
四、圖書分類的標準:(一)理論標準:讀者因一學科或一主題的有關資料集中一處,而可節省其搜集資料時間,增加認知與研究的效率,故圖書分類一般均以學術分類為基礎。
(二)體裁標準:有些書籍的利用價值不在於其內容,而在於其著作形式,如文學作品乃是依文體(如詩歌、戲劇、小說等)分類。
(三)地域標準:即依地域而分類。
(四)時代標準:凡書籍本質之著重時代性者,即按時代先後分類,如上古、中古、近代是;
使史實演變,了然在目。
(五)語文標準:有關語文書籍,採用語系為分類標準,而不以使用語的國家為標準,如日耳曼語系之英語與德語;
羅曼語系之法語、西班牙語等(一般均將翻譯作品依原著類歸,惟國際十進分類法則於譯本類碼後以等號「=」引出其使用文字之類碼)。
(六)字順標準:凡性質相同書籍,如水果可依水果名稱,如Apple、Banana:化學元素可依元素的符號,如C(Carbon)、Ca(Calcium)字順排列;
小說和傳記也往往以作者或被傳人姓名,不分國籍,作為分類次序,如CharlesDickens為F/D2,Hemingway為F/H3,富蘭克林自傳為B/F6,國父孫中山先生傳為B/S8。
五、圖書分類的要件:(一)理論體系:大別之可有普通分類法與專門分類法,前者包括全部人類所探求的知識,如杜威十進法、美國國會圖書館分類法等,適用於一般書藏;
後者僅於單一或與之有關的學術範疇,如醫學分類法、森林分類法等是。
(二)類別:圖書分類法既是從學術分類脫胎而來,故分類系統表實際上是若干類目的臚列。
類目的產生,係先將知識的全體畫分成幾個較大部門,名之為大類,大類中再分出來的類名為小類,小類可再往下細分:如杜威氏的十進分類法,將知識分為十大類,每一大類復分為十小類,每一小類再細分十類,三位整數後,如小數點,依十進單位一層一層細分;
又如美國國會圖書館分類法則分為二十一類,採列舉展開式。
用於大類或小類的名辭,必須能包括此一類的所有事物,使大類合起來等於全體知識,小類合起來等於大類所有的部門知識。
(三)子目:即是小類。
學術研究,愈研愈專,愈分愈細,子目勢必詳細,纔能夠容納眾多的文獻。
子目乃是從大類一步一步的展開,而且要使子目與子目間有互相排斥性,不屬於此一子目者,不能包括在此一子目中。
例如無線電接收器的類型,杜威十進分類法就有下列的層次分類:620工程與有關作業621應用物理學621.3電氣、電子、電磁工程621.38電子與電訊工程621.384無線電與雷達工程621.3841無線電621.38413成分與裝置621.384136接收器621.3841366接收器類型(四)標記:其作用不僅使分類系統表上每一類目有一固定地位,且可表示一書之類屬,標記的製作,有下列要件:符號,亦可謂圖書分類表的縮寫,含類碼與書號,書號又含著者號、作品號。
標記的構成有:1.單純的,乃是由一種符號如單字的經、史、子、集;
阿拉伯數字1、2、3…;
或字母A、B、C…組成。
2.混合的,乃是出兩種以上的符號混合組成,如A43、AB23、O3E等。
標記須字碼簡明,組合自然,位數簡短,易寫易讀易辨,具助記作用,並富伸縮性。
分類學家理查遜有謂:「理想的標記是以十進數目為主的混合符號。」
甚是。
(五)助記表:為一序列依附性的標記,可一再使用於顯示各種主題與學科之特殊觀點,俾能增進分類的意義,如杜威法的1.標準複分表,乃是就一書之撰寫形式而擬訂,可運用於全部分類系統表,01原理或哲學,02綱要或大綱,03辭典,04留作普遍應用於若干特定學科系統化子目之以特殊觀點敘述者(如604一般技術:工程畫、廢物技術、危險材料技術),05連續性出版品,06會社事務性出版品,07研究與教學,08文集,09歷史。
2.地域複分表,即以史地類930-999除去「9」來代替,如3古代各國,4歐洲(42英國,43德國),5亞洲(51中國,52日本),6非洲,7北美洲(71加拿大,73美國),8南美洲(81巴西,82阿根廷),9其他地區(93紐西蘭,94澳大利亞)。
3.語言複分表(各種語言均依此表複分),1文字(書寫的與口述的),2字源學,3字典,5文法,6作詩法(近改入修辭學),7方言,8應用。
4.文學複分表(各國文學均適用)依文體分,1詩歌,2戲劇,3小說,4散文,5演說,6信函,7諷刺與幽默,8襍文。
如820英國文學,821英國詩歌,822英國戲劇,823英國小說,824英國散文,825英國演說,826英國信函,827英國諷刺與幽默,828英國襍文。
(六)索引,詳細的圖書分類法,大類小目,不止萬千,有同屬一類,而應用範圍不同者;
有不同的類目,而意義相通者;
若無索引指引確切類目與類碼,讀者於檢索資料時,勢將大費周章。
索引方式有二:一為相關索引,係將不同的或相互出入的類目一一排列,可使相同的類目因應用關係而分散各處的,得以彙集一處,以資比較選用,可以杜威法為代表;
一為特定索引,僅將各類目機械地一一列舉其類碼位置,未將相關類目列出,作用自不及相關索引。
六、圖書分類的基準:(一)基本原則:1.應就一書內容分類,不可以已意為歸。
2.應不悖著者著書立說的意向。
3.每一書皆應置於有永久利用價值或最實用的類目下。
4.分類規則為適應特別需要,得予變更,惟須註明去向,尤須恪守定規,以求一貫,不生矛盾。
(二)一般規則:1.內容方面:(1)勿逕以書名分類,因書名實不足以判定其真正主題。
(2)一書論及兩個主題者,若平等並列,則以前者為主;
若有輕重之別,應按重點分;
若其中一個主題足以影響另一主題者,當按受影響的主題分;
若所論主題在兩個以上,且可涵蓋於一較廣泛的大類者,即歸置該大類中。
(3)凡論及時代的書,應先依學科或主題性質分,再依時代分,惟內容所涉不止一個時代時,當置於其最前一個時代。
(4)凡論及地域的書,應先依學科或主題性質分,再依地域分。
(5)凡兼論時代及地域的書,仍應允依學科或主題性質分,次依地域分,再依時代分。
(6)凡論文集、選集、演講集等,概依本書所涉主要問題,按其學科或主題的屬性分;
若內容廣泛,未具中心論旨時,當入總類的普通論叢。
(7)凡叢書或叢刊之有一定編纂宗首,版本與裝訂一致,刊行冊次連貫而有編號者,視作一書;
若此叢書內容為綜合性的,當入總類之普通叢書;
若為專門的,先依內容歸類,次依體裁複分;
惟叢書之分冊出版,冊次不連貫者,可拆散依各書內容分別歸類。
(8)小冊子逕依各冊內容據標題目錄處理,不予類號。
(9)凡一特定書之註釋、考證、研究、批評等,概依原書分類,附原書之後。
(10)凡翻譯作品,應依本書內容歸類,附原書之後(圖書館之中西文圖書採用兩種不同分類法者,原著與譯本雖未能併置,仍須依原書分類)。
2.體裁方面:(1)凡辭典、百科全書、年鑑等,其內容為綜合性者,入總類;
其為專門性者,當依學科或主題性質分入各類。
(2)凡一特定書之索引及表解,依主題隨原書歸類;
若係綜合各冊書籍編成的索引,其為綜合性者,入總類;
專門性者入有關科目。
(3)凡學術團體或機關的年刊、報告、紀要、彙報等之連續編號者,概依該團體或機關所研究的學科範圍類置;
其不載號次者,視作單行本,分別依內容歸類。
(4)各類圖書目錄(即學科目錄),以集中置於總類目錄學一類為宜,而互見於專科類目為便。
(藍乾章)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74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