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傳記●史彌遠】 史彌遠(西元一一六四~一二三三年),字同叔,宋孝宗時丞相浩之子,鄭縣人。
隆興二年生,理宗紹定六年卒,年七十。
初以父蔭補承事郎,累官至沿海制置司幹辦公事。
淳熙十四年(一一八七)舉進士,授大理司直。
寧宗慶元二年(一一九六)任諸王宮大小學教授,曾奏請均賦役、課農桑、選將帥、練士卒等關乎國計民生邊防之大者凡十二項,極得丞相京鏜稱讚。
鏜私下對彌遠說:「君他日功名事業過鏜遠甚,願以子孫為託。」
開禧二年(一二○六)遷起居郎,兼資善堂直講。
時韓侂胄專國政,欲興北伐之役,圖建不朽之功,彌遠大不以為然,上疏力諫,不聽。
及至師出,連遭敗創,帝不得已遣使求和,金人竟要索首謀者首級,朝臣畏侂胄威勢,皆不敢言。
寧宗楊皇后頗任權術,對往年侂胄勸帝立曹美人為后一事深為銜恨,乃與其兄次山祕謀約彌遠及參知政事錢象祖等共誅侂胄,達成和約。
彌遠由此晉升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拜右丞相,凡十七年,權傾中外。
寧宗晚年無嗣,立宗室子竑為皇子,竑厭惡彌遠專權,曾說:「彌遼,當決配八千里。」
彌遠聞之大恐,乃陰懷異志,與鄭清之合議易立他宗子昀,竑全不知曉。
及寧宗崩,彌遠引昀入宮,脅迫楊皇后矯詔廢竑為濟王,立昀為皇子即帝位,是為理宗。
自後彌遠又獨相九年,任余天錫、梁成大、李知孝為鷹犬,最用事者為薛極、胡、聶子述、趙汝述,號為「四木」,一時君子皆遭貶竄。
理宗感激彌遠擁立之功,雖有臺諫劾其奸惡,一切不聽,國事遂不可收拾,明王洙撰史質,列入權奸傳。
(王德毅)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72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