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圖書出版●國史經籍志】 國史經籍志,全六卷,明焦竑(西元一五三三~一六一二年)撰。
竑字弱侯,江寧人,事具明史本傳。
明史本傳謂其撰志說:「萬曆二十二年(一五九四),大學士陳于陛建議修國史,欲竑專領其事,竑遜謝,乃先撰經籍志。」
據此,則經籍志之作,乃為修明史者備用。
其實,後世修明史者,藝文志著錄範圍,僅以有明一代著述為斷,故採用經籍志者寥寥。
經籍志的著錄內容,大都叢鈔前代舊目,自序說:「今之所錄,亦準(荀)勖例,以當代見存之書,統於四部,而御製諸書,則冠其首焉。」
按經籍志所謂四部,其部乃以類代之。
御製類冠首,係仿文淵閣書目例。
經籍志的分類,大都因襲前代舊目,尤其是通志藝文略的類目,襲用著最多。
梁啟超評:「此書最用心者,乃在各類目後之總論(指小序)及所附糾繆一卷,意在辨正疏略,整理類別,雖學識不無偏駁,要亦自有創見,故章學誠校讐通義既駁正其誤校漢志十五條,然仍許其整齊有法,有可節取,洵持平之論也。」
經籍志以類代部,計分制書類、經類、史類、子類、集類等五大類,末附糾繆。
簡述如下:一、制書類:御製、中宮御製、勅修、紀注時政等四子目,末僅有一小序。
二、經類:易、書、詩、春秋、禮、樂、孝經、論語、孟子、經總解、小學等十一子目,各子目後,皆有小序。
三、史類:正史、編年、霸史、雜史,起居注、故事、職官、時令、食貨、儀注、法令、傳記、地里、譜牒、簿錄等十五子目,各子目後,皆有小序。
四、子類:儒家、道家、釋家.墨家、名家、法家、縱橫家、雜家、農家、小說家,兵家、天文家、五行家、醫家、藝術家、類家等十六子目,各子目後,皆有小序;
惟天文家分天文及歷數,並有小序,故十六子目而有小序十七篇。
五、集類:制詔、表奏、賦頌、別集、總集、詩文評等六子目,除詩文評無小序外,其餘子目之後,皆有小序。
六、附錄:糾繆,凡漢藝文志、隋經籍志、唐藝文志、唐四庫書目、宋藝文志、崇文總目、鄭樵藝文略、晁氏讀書志、馬瑞臨經籍考等九家書目,其分類隸屬不當者,或書名卷數記載繆誤者,或作者誤舉者,並有正確的糾正。
(周駿富)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