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體育●雪橇】 雪撬(Luge),係法語,其意為木製的雪橇,德語及奧地利語稱之為Rodel,美國、加拿大稱為Toboggan。
雪橇是利用「橇」的鋼片在滑道(Track)滑走,其成為競技項目發祥極早,是歐洲地區冬季戶外運動之一。
最早發展作為運動項目,而有正式比賽是在瑞士,當時是利用結凍而有斜坡之湖畔較量滑走之速度,因為無法滿足人們的需要,繼而建造有彎曲之滑道以增加刺激性與趣味性。
在歐洲地區於西元一九一三年就有競技賽會,但真正受人注目而有比賽紀錄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於一九五五年在挪威開始第一屆世界杯大賽,並於一九六四年在奧地利茵斯布魯第九屆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上正式列入冬季奧運競賽項目。
在東方是日本於一九四五年美軍利用北海道札幌開始此項運動,而受注目是第十一屆日本札幌冬季奧運會上。
我國於民國六十四年二月第一次參加奧地利的比賽,而在中部橫貫公路合歡山上建有訓練用滑道一座,此項運動在國內尚在萌芽時期,有待繼續推展。
一、雪橇之構造雪橇之支架基幹開始時以木製為主,近年則已發展使用玻璃纖維製作,滑走面附加鋼片,與地面不成垂直,稍稍向雙邊外側撥出,滑走面內側之距離為四十五公分。
其重最包括拉繩、座墊等一切,一人座雪橇為二十公斤,二人座雪橇為二十二公斤以內,剎車無固定,亦未裝置,其全長及座墊高度不限。
二、滑道雪橇競賽必須建造滑道,而滑道分兩種,一種為人工滑道(Kunstbahn),以鋼筋水泥建造但費用昂貴;
另一種為天然滑道(Naturbahn),要選擇優良山谷,有適當傾斜之低窪地區整修建造。
其標高差為一百一十至一百三十公分,平均斜度最低百分之九,最高百分之十一(約六度),即平均為百分之十左右之地形,全長一千至一千一百公尺。
可正式比賽之滑道,必須經過國際雪橇總會(FederationInternationaledeLugedeCourse)簡稱F.I.L.之認可。
設計滑道時儘可能包括下列各項情況:(一)左彎,(二)右彎,(三)迴旋彎(HairPinCurve),(四)S彎,(五)曲折迷路,(六)直線。
滑道的寬度為一.四至一.六公尺,滑道必須於結凍狀況優良時才能使用,為便於早晨或夜間滑行亦必須有照明之設置。
三、雪橇比賽規則雪橇比賽分男子一人雪橇,女子一人雪橇,男子雙人雪橇三種。
男子一人雪橇之滑行長度為一千公尺,女子一人雪橇及男子雙人雪橇之滑行長度為全長之五分之三(約八百公尺)。
其成績之計算,男子一人雪橇及女子一人雪橇為滑行四次之時間總和,男子雙人雪橇以滑行二次之時間總和,用時最少為最快即優勝者,滑行順序以抽籤決定先後,但每一次之順序應予輪換調整。
例如以一人雪橇參加比賽有六十名時:第一回滑行順序為一至六十。
第二回滑行順序為三十至十六,四十五至三十一,六十至四十六,十五至一。
第三回滑行順序為三十一至四十五,四十六至六十,一至十五,十六至三十。
第四回滑行順序為六十至四十五,四十六至六十。
三十至十六,四十五至三十一。
四、雪橇運動服裝與用具比賽時之裝備,因必須在時速八十至九十公里之冰上滑道馳行,所以應以不透風而輕便之用具為宜,其必須之配備如下:(一)鋼盔:以防止頭部碰撞。
(二)膝蓋與手彎護罩:可避免與冰或滑道斜壁擦撞,有使用皮革製作或布製兩種。
(三)皮帶:寬約十五公分束腰用。
(四)眼罩:護眼用。
(五)手套:皮革製,防寒,防擦傷。
(六)比賽用鞋。
五、乘坐雪橇姿勢在雪橇座墊落腰,兩腳伸直,以兩腳足尖由外側向裏夾緊,一手抓緊拉繩。
另一手握著雪橇橫桿,以平臥姿勢,頭部不能抬高,收縮下顎,向著滑行前方全神注視,在直線滑行時,拉繩放鬆不予操作,在轉彎時以外側腳尖向雪橇前端內側壓緊,操作拉繩使之靈活向左右轉換。
以這種方式競賽最重要是必須具備強壯的腹肌力及頸力。
六、雪橇運動保險雪橇比賽具有高度危險性,賽前必須投保運動意外保險,否則禁止比賽,投保時亦需教練之簽字,國際雪橇總會憲章有明文而嚴格之規定。
七、雪橇運動之組織國際雪橇總會成立於一九五五年,總會設於奧地利鹿坦曼(Rottenmann),現有會員國共二十六個。
其中東方國家中僅有中華民國、日本、韓國等參加。
中華民國雪橇協會成立於民國六十四年二月。
(連聰源)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8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