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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百科全書●史學●翰林醫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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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0 10:52:5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華百科全書●史學●翰林醫官院

 

唐代醫士藝業有成,經考試而登用。

 

開元二十二年(西元七三四)詔曰:「道術醫藥舉人,取藝業優長,試練有效者,先令所司表薦,兼自聞達,敕限以滿,須加考試。」

 

乾元元年(七五八)二月制:「自今以後,有以醫術入仕者,同明經例處分。」

 

至三年(七六○)正月,右金吾長史王淑奏:「醫術請同明法選人,自今以後,各試醫經方術策十道,本草二道,脈經二道,素問十道,張仲景傷寒論二道,諸雜經方義二道,通七以上留,以下放。」

 

此為我國醫士考試之始,通常醫士藝業上選者,用為翰林醫官,其次則授州府醫學博士。

 

至宋代,中央醫藥機關太常寺,雖仍設有太醫署,但主以醫學教授生徒,其掌醫事之政令者,實在翰林醫官院。

 

醫官院設有使副各二人,並領院事,直院四人,醫官、醫學、祇候無定員,掌供奉醫藥及承詔視療眾疾之事。

 

嘉祐二年(一○五七),自直院以下以一百四十二人為額。

 

元豐五年(一○八二),改翰林醫官院為醫官局,醫官額止於四員,選保試之制甚嚴。

 

宣和中,醫官人員自和安大夫至翰林醫官,凡一百一十七人,直局至祇候九百七十九人,人員頗冗濫。

 

宣和三年(一一二一)五月,始詔大夫以二十員,郎以三十員,醫效至祇候,以三百人為額。

 

尋又罷醫官局。

 

(陳欽銘)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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