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藥學●社區藥局】 社區藥局(CommunityPharmacy),即實施醫藥分業之執業藥局,依其服務性質之不同及服務範圍之大小,可分為獨資社區藥局(TheIndependentCommunityPharmacy)、合資社區藥局(TheRetailComplexCommunityPharmacy),及專業性社區藥局(TheExclusiveServiceCommunityPharmacy)。
一、獨資社區藥局即由藥師個人所主持,其藥局之經營及所有權皆屬個人,藥師僅為某一社區內之民眾調劑處方藥品及供應藥品,並販賣一般成藥。
二、合資社區藥局之組織性質係屬於連合性藥局,由二個以上之藥師共同所組成。
通常合資社區藥局必須有明顯之商品櫃櫥,具有商業性營業藥局之性質,兼有商品傾銷競爭之趨勢。
三、專業性社區藥局係藥師祇注重調劑處方及分發保健性藥品之工作,在這種專業性社區藥局內,藥師之業務情況因藥師與病人信任之程度,而影響其業務之盛衰。
專業性社區藥局不具有藥品營業之商業形勢,無商品陳列,只有病人候藥室及處方調劑設備。
上述三類型之社區藥局皆有其優點,然也有缺點存在,故開設藥局應依藥師個人之志趣及社區面積之大小及人口之多寡來決定。
許多藥師強調專業主義─即從要專門職業者之特性、地位及服務,不能有重商主義觀念。
故醫藥人員應依法執行其專門職業之業務。
(謝明村)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2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