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382|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中華百科全書●史學●天朝田畝制度】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12-6 16:45:1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華百科全書●史學●天朝田畝制度

 

太平天國的經濟制度,採共有共享制,癸好三年(西元一八五三年)建都天京後,頒布「天朝田畝制度」。

 

其制淵源於周官,並略加增損,主要精神在廢除私有制。

 

「凡田分九等:其田一畝,早晚二季,可出一千二百斤者為尚尚田,可出一千一百斤者為尚中田,可出一千斤者為尚下田,可出九百斤者為中尚田,可出八百斤者為中中田,可出七百斤者為中下田,可出六百斤者為下尚田,可出五百斤者為下中田,可出四百斤者為下下田。

 

尚尚田一畝,當尚中山一畝一分,當尚下田一畝二分,當中尚田一畝三分五釐,當中中田一畝五分,當中下田一畝七分五釐,當下尚田二畝,當下中田二畝四分,當下下田三畝。」

 

分田的方法「照人口,不論男婦,算其家口多寡,人多則分多,人寡則分寡。

 

雜以九等,如一家六人,分三人好田,分三人醜田,好醜各一半。」

 

受田的方法「凡男婦每一人自十六歲以尚受田,多踰十五歲以下減其半。

 

如十六歲以尚分尚尚田一畝,則十五歲以下減其半,分尚尚田五分。

 

又如十六歲以尚分下下田三畝,則十五歲以下減其半,分下下田一畝五分。」

 

其目的在「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此處不足,則遷彼處,彼處不足,則遷此處。

 

凡天下田,豐荒相通,此處荒則移彼豐處,以賑此荒處,彼荒處則移此豐處,以賑彼荒處。

 

務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也。」

 

至於人民收穫所得,除必需外,一切禁止私有。

 

「凡當收成時,兩司馬督伍長,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穀外,餘則歸國庫。

 

凡麥、荳、苧麻、布帛、雞、犬各物及銀錢亦然。」

 

「凡二十五家中設國庫一,禮拜堂一,兩司馬居之,凡二十五家中所有婚娶彌月喜事,俱用國庫,但有限式,不得多用一錢,如一家有婚娶彌月事,給錢一千,穀一百斤,通天下皆一式,總要用之有節,以備兵荒。」

 

此新田制雖具有社會主義的特色,但缺點甚多,例如:有受田而無退田;

 

每人所食可接新穀,則衣、住、行如何解決?

 

在此制度下,天朝政府實為天下之總地主與剝削者,農民變成一無所有之農奴與被剝削者。

 

太平軍始終處於兵荒馬亂的戰爭時期,戶籍無法編定,根本不能實行,結果只流為一種烏托邦式的社會空想,並未實施。

 

太平天國所實行的田政,仍是「照舊交糧納稅」,什取其一。

 

到了後期,於正賦之外,另抽多種苛捐雜稅,鄉官計畝造冊,著佃收糧,不勝其擾。

 

(戴玄之)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845

評分

參與人數 1金幣 +1000 收起 理由
天梁 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11-13 12:49 , Processed in 0.093750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