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哲學●神秘主義】 神祕經驗主要指一種宗教經驗,但是要嘗試清楚地界定它,卻遭到非常大的困難。
不僅是因為用來描寫神祕經驗的語言極其弔詭,時常以詩的形態出現,而且東西民族宗教思想的差異,也使得我們不易辨識這些經驗內容的真相究竟如何。
西方學者所提供的定義,譬如佛萊德耳(OttoPfleiderer)說:「密契(Mysticism)是自我與上帝合一的直接感知。」
又如開羅德(EdwardCaird)說:「密契是一種心靈狀態,其中,一切與世界的關係,均收攝在靈魂與上帝的關係之中。」
就不能同時恰當地說明佛教的神祕主義。
因此,對於神祕主義,我們只能概略地歸納出一些特徵,諸如它指著一種廣義的宗教經驗,強調經驗者與所經驗者的合一(無論所經驗者是上帝,亦或梵天,是超越的唯一神,亦或宇宙生命的大我),而且與人類精神的解放與拯救息息相關。
神祕主義在哲學上的意義與地位,是一個爭執不下的古老問題,其複雜性一如它在神學中一樣。
批評者往往指責神祕主義缺乏客觀性,以及用來描述神祕經驗的語言,過於歧義曖昧,因此,只具有情緒功能,毫無認知意義。
但是,古今中外,每一個時代裏,都有傑出的心靈起來擁護神祕經驗,執取某一個狹隘的認知標準來否認它,似乎也失諸客觀精神。
當代西方學者史特士(W.T.Stace)曾經指出,神祕經驗既不是客觀的,也不是主觀的,它超越主客二分的層次,而應該歸屬在超主觀的經驗。
這一說法,可以涵蓋大部分東西神祕主義哲學家的主張,面對當代實證的思潮精神,是值得尊重保留的見解。
但是,若想確立神祕主義在哲學上的意義與地位,只是指出神祕經驗的性質與一般經驗不同,仍然不夠。
我們還必須不斷地致力神祕經驗合理詮釋的工作,否則,落在主觀地自滿自足中,決不足以啟迪人類心靈,引領人類文化前進。
(袁保新)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