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工學●水質控制】 水質控制即為依水體正常用途,控制保護其水質,以合乎各種用途之需求。
自然界的淡水,雖含有一些天然的雜質,通常還不致危害到用水或需要特殊處理才能使用的程度。
水污染是指由於人為的因素,直接或間接介入污染物質於自然界的水中,引起水質物理、化學或生物特性的改變,以致影響水的正常用途或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
所謂水的正常用途,當指對國家經濟利益最大或當地所最需要的最佳安排,通常按照水體的特性及其所在地的情況指定水體的用途。
同一水體也可有多種用途,對於水質的要求程度,視水的用途而異,每種用途都有一定的最低要求,當水體有多項用途時,其水質應依各用途中的最高水質要求為標準。
水質控制乃為保護水體水質,使合乎自來水、水產漁業、工業、灌溉及遊憩等之利用為目的所訂各種用途所需之水質標準,以能有效利用,同時方可為限制各種廢水放流之依據。
當水體之水質超過標準時,水質控制方法為削減污染量之流入,其控制途徑包括:建設下水道以收集處理污水,訂定工礦廢水放流水標準並處理其超過之水質,或工礦廢水先經預先處理後納入下水道系統與都市污水併同處理。
上述途徑如仍不能達到控制目標時,就應檢討區域計畫之土地使用計畫是否合理或設法維持水體之固有流量,改善水質,以達到水質控制的目標。
(歐陽嶠暉)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