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英文●洛克菲勒】 洛克菲勒(Rockefeller,JohnD.,西元一八三九~一九三七年),是美國企業家、慈善家。
他和家人在一八五三年搬到俄亥俄州約克利夫蘭市,在中央高中(CentralHighSchool)就讀兩年後,到一家委託行當店員。
數年後,他持有安得魯克拉克煉油公司(AndrewsClarkandCompany)的股權。
這家公司於一八六七年改組,稱為洛克菲勒‧安得魯‧福烈格兒(Rockefeller,AndrewsandFlager),即是標準石油公司(StandardOilCompany)的中樞。
當時美國的石油工業方興未艾,情形紊亂之際,絕大部分集中在克利夫蘭市,洛克菲勒這家新興的公司往往運用無情的手段去壟斷整個工業,去除其它的競爭者。
時至一八七九年,它已能控制全國百分之九十至百分之九十五的煉油能力。
為了有效發揮控制能力,標準石油托辣斯(StandardOilTrust)於一八八二年成立,俄亥俄州最高法院於一八九二年令其解散。
一八八九年,新澤西標準石油公司(StandardOilCompanyofNewJersey)取其位而代之。
一般大眾不滿這種獨占企業,美國政府提起告訴,控告它違反謝曼反托辣斯法案(ShermanAntitrustAct),全案上訴美國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令其解散,新澤西標準石油公司和其附屬公司因此分道揚鑣,各自經營。
洛克菲勒從油利、鐵路、鋼鐵及其他事業上賺得鉅額財富,據估計當時約有美金一億之鉅。
洛氏自得到第一個工作後,他就慷慨地將金錢捐贈給慈善機構,收到他贈款的有各大專院校、各個教會,及克利夫蘭市的公共設施,後來他決定成立基金會來處理這些事項。
據估計,他一生捐贈的現金及公債有美金六億之多。
洛克菲勒享年九十七歲,以慈善家辭世。
他的兒孫繼承遺志,使洛氏家聲益隆。
(中國文化大學西洋文學研究所)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8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