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三民主義●先知先覺者】 國父在民權主義第三講中,論及人類的真平等,其結論中有謂:我從前發明過一個道理,就是世界人類其得之天賦者約分三種:有先知先覺者,有後知後覺者,有不知不覺者。
先知先覺者為發明家,後知後覺者為宣傳家,不知不覺者為實行家,此三種人互相為用,協力進行,則人類之文明進步必能一日千里。
又謂:從此以後,要調和三種之人使之平等,則人人當以服務為目的,而不以奪取為目的。
聰明才力愈大者,當盡其能力而服千萬人之務,造千萬人之福;
聰明才力略小者,當盡其能力以服十百人之務,造十百人之福。
所謂「巧者拙之奴」,就是這個道理;
…照這樣做法,雖天生人之聰明有不平等,而人之服務道德心發達,必可使之成為平等了,這就是平等之精義。
(以上均見民權主義第三講)上述乃先知先覺的今義,在以往孟子「萬章」下篇中,曾引述伊尹的話說:「天之生斯民也,使先知覺後知,使先覺覺後覺。
予天民之先覺者也,予將以此道覺此民也。」
按伊尹為商湯的賢相,孟子曾稱之為聖之任者。
國父於民國七年著孫文學說,其第五章知行總論中,已曾在論述人進化,分為不知而行之時期、行而後知之時期、知而後行之時期等三時期後,續謂:以人言之,則有三系焉:其一先知先覺者為創造發明,其二後知後覺者為倣效推行,其三不知不覺者為竭力集成。
前引之民權主義講詞中,所謂:我(國父自稱)從前發明過一個道理…,當係指上引孫文學說中之發明。
(王冠青)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68 |